離婚了他欠下賭債能復婚嗎_老公欠下賭債,如果離婚我需要還嗎?
特邀律師
賭債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關進行求助。同時,如果該債務是雙方離婚后,由一方所欠,那么與另一方是無關的。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我是燈花物語,這個問題我來答。
遇到這種情況,我建議你果斷分手,別有絲毫糾結。
按現在的情況來看,四十萬不是天文數字,不會壓得人一輩子抬不起頭。但是,欠債的多少不是關鍵,關鍵是欠得是賭債。賭徒們的心理是很扭曲的,他們贏錢了,就飄飄然,花錢大手大腳,因為錢來得太容易了,并且他們肯定還會接著去賭,想贏更多。他們輸錢了,更是要接著賭,要把輸掉的錢贏回來。這樣,賭徒們贏也賭,輸也賭,永遠沒有收手的時候,讓親人們牽腸掛肚,讓家庭不得安寧。
贏錢還好,但是會永遠贏錢嗎?用腳后跟去想也都知道不會永遠贏錢的。輸錢的話,輸個幾十、幾百,就當是娛樂了,可是,如果連內褲都輸掉了,該怎么辦?為了翻本,輕者,到處借錢,借到的錢又往往會輸掉,這時就是一屁股窟窿了。重者,賣房子賣地,在舊社會,為了還賭債把媳婦賣掉的也不鮮見。
從現實生活的經驗教訓來看,與其相信賭徒會改正,不如相信驢子能成為歌唱家。
我認識一個人,陷在賭坑里無法自拔,欠了許多債,把媳婦的信用卡都套現去賭了,結果自然是還不上了。為了幫他還債,他幾個拜把子兄弟給他湊了一部分錢,他把自己居住的房屋也賣掉了。本來,還清債務,從頭開始,人生未必沒有重新發達的機會。可是他拿到錢后,竟然又去賭了,他或許心存僥幸,不相信自己永遠手氣不好。結果,他的手氣是真不好,所有的錢又都扔到賭坑里了。你說,這是令人多么絕望的事啊!
前幾年,某地一個連鎖超市破產關門,老板跑路了。據說,該老板在網絡上賭博,把自己的錢輸光了不說,把供貨商們的貨款也都挪用去網絡上賭了。本來挺紅火的一家超市,轟然倒塌,這也是賭博惹的禍啊。
古往今來,因賭博而傾家蕩產的,妻離子散的,甚至家破人亡的,事例太多了。列舉這些事例,我一是想描述賭博的危害,為世人再鳴警鐘;二是想說明這些好賭之人不到絕路,很難金盆洗手。好賭之人,與吸食毒品的人一樣,那種癮已經深入骨髓了。他們可能也后悔過,也想收手不賭,往往卻又惡習難改。
有骨氣的賭徒也是有的,認識到了賭博的危害,說不賭立馬就不賭了。但這樣的賭徒,顯然是少之又少的。如果那位女士的男友是這樣有骨氣的人,我就不會勸他們分手。男女二人走到一起,用《白蛇傳》里的歌詞來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需要成百上千年的前世修行,才能有這今世之緣,不容易啊。大難來了,夫妻二人當攜手并肩,患難與共。熬過風雨,一定會看到美麗的彩虹的。
若那位女士面對的是一個屢輸屢賭、屢教不改的賭徒,則還是果斷分手吧,半分鐘也別猶豫。有孩子的話,把孩子也帶走。他一個人愛怎么賭就怎么賭吧,咱離他遠遠的,不礙他的事好了。
謝謝邀請;我是一個很講現實的人,從來不會墨守成規去遵循任何毫無原則的陋俗,這可能是天生長有反骨吧!如果在殘酷的事實面前,還要遵循老的條條框框,寧拆十座廟,不撒一樁婚的話。因為,這樣做喪失了原則,也喪失了理性和幸福。所以,我覺得就沒有這個必要了。
正如樓主所說,結婚十年,老公沉迷賭博,好多外債,現在說悔改,去干苦力了,你應不應該和他繼續過下去的這個問題,如果你老公是偶犯,誠心要悔改,老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還情有可原。但他不屬于偶犯,而是好了傷疤忘了疼的人,這就不能原諒了。
根據樓主的介紹得知,你現在有兩個孩子,大的八歲,小的才一歲多,7年前你老公因為賭博欠了很多債,后來是借親朋好友的錢才把債還完的。7年過后的今天,可能日子過輕松了,手上有了兩個錢兒,他又重操舊業,而且還是變本加厲的又參與了賭博。
他不為你著想還罷了,竟然也不為兩個孩子著想,用你的名義欠了20多萬元的賭債,后來他填不上這個窟窿了,你才知道欠了一屁股的外債。如今他又要說改,并且去當搬運工,每一天能掙200塊錢,就算他欠的債務是20萬,不算利息,要還清欠債,不吃不喝要三年才能完成,兩個孩子在這三年里,難道要他們喝西北風。
婚姻的災難,一怕遇上的是對感情不忠的人,能把所有的愛情都化為灰燼,使人在精神上悲痛欲絕。二怕就是遇上了沾上賭博惡行的賭鬼,能弄得家徒四壁,妻離子散。兩種人要想叫他們改掉惡習,比登天都還難,一旦有了機會,就又會重犯,可以說是一條道走到黑,死性不改。他們都是些沒有擔當,不負責任的人渣。
就如你的老公,他要是能改的話,就不會在7年以后更變本加厲的再次去參與賭博,你要是再相信他能悔改的鬼話,日子都會過岔了,那你也成了一個對孩子不負責任的人。就準備在水深火熱的生活中求生不得,求死不成吧!
現在要想對孩子負責任,給孩子在生活上有保障的話,唯一能走的渠道,就是按照法律的程序提起訴訟離婚,讓他擔負起對兩個孩子的撫養責任,才是正確的選擇。否則,軟弱和無原則的相信,會徹底葬送你和孩子的一生。
我認為這是他沉迷賭博所欠的債,法律是公正、公平會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的,也不會讓妻子承擔一半責任的。
我地最近有此同類現象,丈夫賭博成性,債臺高筑欠賭債二百多萬元,妻子起訴法院離婚,丈夫僅得原家產一半的權利,分得房產等160萬余元,折價拿取現金走人,他所欠債務與妻子無關。
希望你爭取時間,盡快與此類賭鬼離婚吧!否則你一輩子吃苦受累,跟著他一點指望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