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薪如何計算加班工資工資_十三薪怎么計算?
特邀律師
老王給你講講另外的職場潛規則吧!
1、適應較快的工作節奏=加班。
2、有強烈的進取心=加班。
3、喜歡有挑戰性的工作=還是加班、并且前人留的坑不少。
4、獨立完成任務=前端后端運維測試都是你一個人干。
5、團隊氛圍好=大家經常一起加班、一起吃加班餐。
6、彈性工作=加班,且沒有加班費。
7、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8、上升空間大=工資低。
9、有股權=沒有那么多工資給你。
10、13薪起=13薪。
11、年底有獎金=大于12薪小于13薪。
12、公司扁平化管理=領導和你做一起屋。
13、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叫你干啥你就干啥。
14、領導好=能陪你一起加班。
15、妹紙多=公司一般,只能拿員工出來炫耀。
16、我們每天都有果盤=可能是公司唯一的福利了。
這也是職場的潛規則,你先消化一下吧!
一、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加班工資是以工資作為計算基數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首先要了解工資是由哪幾部分構成的。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根據這個規定工資的基數應該包括各種形式的工資、獎金和補貼,比如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級別工資、超產獎、年終獎、全勤獎以及飯貼和交通補貼等項目。計算加班工資的時候這些項目都應該累加起來。
計算加班工資的時間標準:
加班工資都是以小時作為計算單位來計算的,因此要計算加班工資首先要算出小時工資。自 2008年1月3日起,月標準工作天數為 21.75。
具體計算公式為:
月工資性收入÷ 21.75÷8小時×加班小時數×150%(或者200%或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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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般是按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平均工資以應發欄扣除加班和各種補貼后為基數計算。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懂工資的包括范圍。分析認為工資收入應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費,所有種類的獎金及屬一切國家法律規定的工資性收入。
那么經濟補償金一般指的是企業員工由于某原因被企業辭退后的一種補償辦法,即被辭退人員在企業工作時間滿一年就應有一年中平均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當然加班費和13薪應包括在平均工資性收入范圍。
十三薪和年終獎表現上都是年底一次性獎勵性薪資,但本質有顯著性差異。第一,十三薪機制更強調團隊業績,團隊業績完成情況下團隊成員會享受第13薪,當然年度業績較差者會取消這個資格。而年終獎更強調個人貢獻,對個體激勵效應更大。第二,年底13薪機制適合更規范的管理,人力資源部門應對公司員工有統一的考核管理機制(年度考核好會乘以大于1的系數,年度考核不好會乘以小于1的系數),否則就會陷入平均分配的境地。而年度獎金發放的隨意性就大了。因此從這點來講,員工樂于接受13薪機制,這樣公正性有保障。第三,年度13薪機制可以關注團隊結果貢獻,考慮個人結果貢獻并關注個人工作過程。而年度獎金機制設計往往更關注結果。因此年度13薪機制更能應對面臨不確定性外部環境的挑戰。
帶薪休假指的是每年有幾天帶薪假期,本質并不是給加班費,一般企業春節期間多放幾天假,或平時工作空閑時安排休假就解決了。如果年假都沒時間休,那就是加班費問題了。
至于加班費問題,理論上,公司員工與公司糾纏加班費并上升到勞動法程度,一定是管理太差的企業了,管理好的企業,員工不會與公司糾纏這個。勞動法加班設計的本質是適合以時間計酬,職位比較低,工資標準不高的勞動者。對于很多職場人士,很多工作沒完成,說不清是任務重,還是能力不夠。如果任務重老板必須支付匹配的薪酬,否則沒人給你干。如果自己能力差,聰明的員工會偷偷加班,避免被老板發現知道自己能力差。因此,工作日加班問題通過加班嚴格審批機制即可解決。休息日加班問題最好利用補休機制,實在沒法安排休息,按2倍給加班費OK。至于節假日,3倍沒商量。值得強調的是,加班工資基數應該是全部崗位工資收入,這樣公司不虧的。對于加班問題,加班一天掙的錢不能比請假一天扣的錢還少,那樣負面效果會很多,沒人樂意加班,那加班的目的不會達到。
1、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2、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基數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的標準確定。但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