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全資子公司合并報表_處置子公司合并報表會計分錄?
特邀律師
處置子公司對編制合并報表的影響一、對合并范圍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不應繼續將其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不調整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但應當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二、對合并報表投資收益的影響: 因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所以,母公司報表反映的投資收益包含了子公司以前年度已經實現但是母公司未確認的收益。但是從整個企業集團的角度看,投資收益應當扣除以前年度已經實現的收益作為本期的轉讓收益,所以需要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進行相應的抵銷處理。
全資子公司是母公司100%持股所有,按照要求應該進行財務合并報表。
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以綜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業集團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其變動情況。
1、將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借:長期股權投資;貸:投資收益
2、將長期股權投資與子公司權益項目抵銷借:股本 資本公積 盈余公積 未分配利潤-年初;貸:長期股權投資
3、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收益的抵銷借:投資收益-未分配利潤-年初;貸:本年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年末。
數字不足,沒法計算其他項目。
不考慮內部毛利的情況下,原準則的合并未分配利潤與母公司未分配利潤應該是一致的,而新準則項下母公司與合并得未分配利潤就不一樣了,那么當年處置子公司時,編合并報表就存在這樣一個問題,年初用合并未分配利潤,年末用母公司未分配利潤不應存在勾稽不平的問題。
1、母公司將其對子公司A的投資轉讓給另一子公司B,在作價公允的前提下,與常規的股權轉讓會計分錄相同,在個別報表上無需按權益法模擬調整對子公司A的投資。轉讓價款與原對子公司A的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合并報表時將其作為內部交易抵銷。如果作價不公允的,則實際作價與子公司A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按權益性交易原則處理。2、母公司將其對子公司A的投資無償劃轉給另一子公司B,應視同母公司以子公司A的股權對子公司B追加資本性投入。母公司個別報表層面按對子公司A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原帳面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B”,貸記“長期股權投資——A”。
因為子公司是合并報表的報告范圍,而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也包括了子公司,兩者重復 假如,全資子公司,把母公司看成 子公司+其他資產,而子公司是子公司本身那么合并報表實際上是=母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資產+子公司,所以可見子公司重復了。道理就是這樣的。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調整處理
合并報表準則規定,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由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所以要調整到權益法要求的結果需作三項調整處理:(1)調整確認應享有的子公司當期凈損益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2)調整子公司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3)調整子公司除凈損益外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科目。
作調整分錄(1)的原因在于成本法和權益法在會計核算上存在根本區別:在子公司實現凈利潤或虧損時,成本法下不需作任何處理,而權益法則要求母公司按持股比例調增或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且母公司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份額時,應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因此需作調整分錄:“借:長期股權投資(按公允價值調整后的子公司凈利潤×母公司持股比例)”,“貸:投資收益(同前)”。
作調整分錄(2)的原因在于成本法和權益法下對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的處理不同:成本法下,當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應收股利(銀行存款)”,貸記“投資收益”;而權益法下的處理為借記“應收股利(銀行存款)”,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要將平時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處理結果調整為權益法下的結果,就必須抵銷原按成本法確認的投資收益,并同時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即需作調整分錄:借記“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
作調整分錄(3)的原因也在于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上的不同:在子公司發生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時,成本法下不需作任何處理,而權益法則要求母公司按持股比例調增或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相應調整資本公積的數額。因此必須通過編制調整分錄: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以達到權益法的要求。
在連續編制合并報表的情況下,應重新編制調整分錄,并把“投資收益”對利潤的影響通過“未分配利潤——年初”項目加以反映。可將上述三個調整分錄合并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資本公積
在連續編制合并報表的情況下,每個會計期間都應按以上思路編制調整分錄,將當期及以前各期投資企業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以及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按權益法要求進行調整。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抵銷處理
(一)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的抵銷前已按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了調整,以下分析時應按權益法思路處理。首先將母子公司平時各自的會計處理列示如下:
(1)母公司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
初始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當子公司實現盈利時(子公司發生虧損時母公司應作相反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子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上述三個分錄合并作分錄(A)
借:長期股權投資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2)子公司相應的處理:
接受母公司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股本/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資本溢價
盈利后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都將增加,提取盈余公積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分配現金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上述三個分錄合并作分錄(B)
借:銀行存款等
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
貸:股本/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資本溢價
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未分配利潤
將分錄(A)與分錄(B)作比較可知:從企業集團角度看,銀行存款一增一減,其總額并未增加;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屬于內部債權債務,應相互抵銷,如果股利已經支付則不需要再作抵銷處理;除以上已抵銷項目外,需要進一步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相抵銷,以及將投資收益與子公司利潤分配相抵銷。在全資子公司的情況下,母公司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數額和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數額應當全額抵銷;若兩者不相等,其差額應計入“商譽”項目;在非全資子公司的情況下,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于母公司份額的作為“少數股東權益”處理,并在合并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單獨反映。
(二)母公司內部投資收益等項目與子公司利潤分配等項目的抵銷內部投資收益指母公司對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的收益,在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情況下,子公司本期凈利潤等于母公司本期對子公司的投資收益,且該投資收益已計入母公司的凈利潤,相當于同一利潤被兩次確認,因此必須對母公司的內部投資收益予以抵銷。在非全資子公司情況下,子公司凈利潤與母公司確認的投資收益不等,其差額作為少數股東損益在合并利潤表中反映。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潤作為以前會計期間凈利潤的一部分同樣也已經包含在母公司以前年度投資收益中,從而包括在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潤中,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潤和本期凈利潤之和形成子公司可供分配利潤,是利潤分配的來源,子公司本期對利潤的分配包括提取盈余公積、分配股利等,而期末未分配利潤則是利潤分配的結果。因此本期母公司的內部投資收益、本期少數股東損益同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潤之和,正好與本期子公司利潤分配項目相抵銷。
(三)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抵銷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作為內部交易的結果已經被抵銷,因此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也應當被抵銷。母公司原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因此相應的抵銷處理應為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而在連續編制合并報表時,抵銷分錄為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貸記“期初未分配利潤”。
根據以上闡述不難得出結論:要正確理解抵銷分錄的編制,就必須搞清楚內部交易發生時交易雙方各自的會計處理及該處理結果對個別報表的影響。即在正式編制抵銷分錄之前,最好先將集團內部業務的經濟后果(即內部業務所引起的各會計科目或賬戶的變化)詳細列示,然后總結出內部業務的最終結果,按此結果作相反分錄,將內部經濟業務所引起的會計事項的變化沖抵回來即可。
不知道你說的巨額虧損是什么概念。
分兩種情況吧。
1、當累計虧損小于企業凈資產時,合并報表的編制與盈利時一個思路。
2、當超額虧損時,即累計虧損超過了凈資產時,母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面臨三種選擇:
(1)、按持股比例將子公司超額虧損在母公司和少數股東之間進行分攤;
(2)、子公司超額虧損全部由母公司承擔;
(3)、不確認母公司按持股比例應分擔的子公司超額虧損。
因公司法規定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在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到齊的情況下,超額虧損時應該采取第三種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