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新規2020年試用期辭退_試用期不合格可直接辭退嗎?
特邀律師
這個在勞動法里頭,有明文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的,可以解除合同,請注意,這里說的是試用期,所以可以直接辭退
勞動法專家曾凡新律師解答:在試用期內,只有員工存在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過失性辭退的四種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才可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的單位以你“不適宜生產主管崗位”為由將你辭退,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辭退條件和程序的。
不適宜工作崗位,只有在你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才可將你辭退,對于不符合錄用條件,由公司方負擔舉證責任: (1)公司方有證據證明其已將錄用條件明確告知你; (2)公司方根據錄用條件對你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是你未達到錄用條件; (3)考核結果告知你,并通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就你所述情況,公司方屬無理解雇,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由于你的工作時間不滿一年,就按一年的標準發給你經濟補償金。
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員工都有權利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般不會涉及到違約責任,除非員工有簽培訓協議,涉及到培訓服務期,如果提前離職的話要賠償企業相關的費用,否則員工可以隨時提出離職。
各企業對離職的約定不盡相同,要看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比如正式員工要提前一個月提離職,試用期員工要提前7天提離職,但說句實話,員工就是要走,企業也無權攔,只要正常做好交接,企業都必須放人,而且還要正常支付工資。
但從職業道德角度來說,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好聚好散,離職時做好交接,給企業一定的時間招人做交接,山水輪流轉,不一定什么時候大家還有碰面的時候呢。
在勞動法律關系上,辭退賠償可以分為,依法辭退和違法辭退兩類。依法辭退,符合法律規定,比如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決定不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辭退,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公司辭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員工。如果是合法辭退,公司只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辭退,公司應當比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在這里,月工資標準是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月工資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平均工資標準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