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面積是什么面積_房屋買賣合同中,關于實際建筑面積是什么?
特邀律師
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內墻面積+1/2外墻面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除了寫明套內建筑面積,同時寫明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即可。對于商品房銷售的計價方式包括按套計價和按面積計價兩種方式,其中按面積計價方式中又分按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兩種方式,這兩者是存在實質上的差異的,房屋單價上也差很多,所以,對采用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方式的購房合同,需要寫明套內建筑面積,同時還要寫明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這在部頒《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中做了相關規定。當然,在認購書中雙方已明確約定了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方式,那么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自然就按此辦理,如果開發商擅自改成建筑面積,則屬開發商違約,你們可以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法規主張你們的權益。
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
=套內面積+建筑面積*公攤費率
但是套內面積和使用面積也是有區別的,套內面積計算是按兩墻的中線之間的距離算起;而使用面積,則是按內墻皮之間的距離算起。它們之間核心區別是: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
以上是小編從業地產成本行業總結出來的(事實上也是如此),有什么異議請討論,小編一定洗耳恭聽!謝謝!
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你可以先發函通知開發商,要求將少了的面積部分退款,發函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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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正常,因為房產證上的面積需要竣工后由測繪公司實地測繪并計算的,與圖紙有誤差基本都存在,像這樣一平方米不到,已經算很少了。至于相差的面積怎么補償,你可以看下銷售合同,上面肯定有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