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以上入室打砸_入室打人怎么定罪?
特邀律師
入室打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被害人的傷情鑒定如何
直接報警處理。你不認識他們,他們可以打電話給你,接不接是你的權利。但是他們不能上門,更不能在小區里給你造成很壞的影響。我遇到過,直接到了我們小區物業,查我信息,被物業拒絕了,他們不代表銀行,也不代表執法機構。當時打電話給我,一副執法者語氣,我們是**專案調查組的,我說你還中紀委調查組了,一個催收團伙還冒充什么銀行員工,我說你們是騙子。
后來,把他們帶到公安局,他們拿不出有效證明身份的東西,讓公安局執法者教育了一番。然后你再打銀行電話投訴他們暴力催收行為。
什么罪?
在中國法律語境下:
”砸開門窗入室”一一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未經住宅居住人許可,或依法定的理由和程序,強行進入公民住宅情節嚴重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提問者所描述的這三人凌晨用硬物砸門窗進入他人住宅,如果沒有適當的身份和依法定的理由和程序的話,就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情節嚴重的行為,肯定構成了犯罪,即“非法侵入住宅罪”。
當然一一如果是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持證依法強制進入公民住宅的就是合法進入,比如人民警察依法查辦刑事案件,比如強制搜查丶依法定程序抓捕犯罪嫌疑人雖未經居住人同意但是依法定程序強制進入公民住宅的,不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而是合法進入,如果該居住人暴力襲擊依法強制進入的警察阻止進入的話,則構成暴力妨害公務。
”進入我家打砸”一一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比如經司法物價鑒定達到了”兩高”辦理此罪的數額標準就構成毀壞公私財物罪,尤其提問者描述凌晨砸門入室后又砸東西情節惡劣,依法應追究其毀壞財物罪的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入室打砸依法該判非法侵入住宅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而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入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而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擴展資料:入室打砸應該按照非法侵入罪。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并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但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