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打砸是什么性質_入室打砸如何定罪?
特邀律師
入室打砸依法該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而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入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 而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所謂“入室”并非進入他人住宅,而是進入單位或者他人的商店等經營性場所,那么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關于打砸的問題,也叫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如果所故意毀壞的公私財物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會被按照刑法275條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如果所造成的損失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9條追究行政責任。希望能幫到你!
應是刑事案件附帶民事案件。
撬門入室,涉嫌非法侵宅罪,是刑事案件;
撬門入室打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涉嫌毀壞公私財產罪,是刑事案件;
撬門入室傷人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是刑事案件。
以上三種刑事案件,都具有民事侵權性質,所以又都是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多人入室打砸的這種行為,涉嫌團伙非法進入私人住宅,毀壞他人財物,而且被砸一方可以報警搶劫,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將按治安處罰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什么罪?
在中國法律語境下:
”砸開門窗入室”一一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未經住宅居住人許可,或依法定的理由和程序,強行進入公民住宅情節嚴重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提問者所描述的這三人凌晨用硬物砸門窗進入他人住宅,如果沒有適當的身份和依法定的理由和程序的話,就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情節嚴重的行為,肯定構成了犯罪,即“非法侵入住宅罪”。
當然一一如果是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持證依法強制進入公民住宅的就是合法進入,比如人民警察依法查辦刑事案件,比如強制搜查丶依法定程序抓捕犯罪嫌疑人雖未經居住人同意但是依法定程序強制進入公民住宅的,不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而是合法進入,如果該居住人暴力襲擊依法強制進入的警察阻止進入的話,則構成暴力妨害公務。
”進入我家打砸”一一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比如經司法物價鑒定達到了”兩高”辦理此罪的數額標準就構成毀壞公私財物罪,尤其提問者描述凌晨砸門入室后又砸東西情節惡劣,依法應追究其毀壞財物罪的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即使是有債務關系,但入室打砸的行為屬于故意毀壞財產的行為,有可能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