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犯是什么意思_想象競合犯是什么?
特邀律師
想象競合是一個犯罪行為,其犯罪結果侵害兩個或兩個以上權益,觸犯兩個或兩個以上罪名。
想象競合所觸犯的數個罪名沒有必然的聯系,法條之間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關系。對想象競合犯的處罰原則是“擇一重處”,不適用數罪并罰。牽連犯是指出于一個犯罪目的,實施數個犯罪行為,數行為之間存在手段與目的或者原因與結果的牽連關系,分別觸犯數個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數個犯罪行為,其中一個犯罪行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為,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為一個罪名的犯罪形態。牽連犯與吸收犯的區別:1、數行為觸犯的罪名的性質不同。牽連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質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質相同的犯罪。
2、數行為間關系的含義不同。牽連犯的數行為之間是牽連關系,具體說來,牽連關系是手段與目的、原因與結果關系。從實質上來說,牽連關系也是一種吸收關系。但這是一種刑的吸收關系,而不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獨立存在。吸收犯數行為間的關系是吸收關系,這種吸收關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
3、行為的具體表現不同。牽連犯的數行為表現為手段行為、目的行為和結果行為。吸收犯的數行為表現為預備行為、未遂行為、實行行為、中止行為、組織行為、教唆行為、幫助行為等。
4、犯罪故意的性質不同。吸收犯數行為的故意是同一的;其數量可能多個,但性質是相同的,且是針對同一行為對象,侵犯相同直接客體的故意。牽連犯的數行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支配方法行為、目的行為、結果行為的各個具體犯罪故意雖然是為總的犯罪目的服務,但其本身則具有各自不同的內涵。
5、侵犯的客體和作用的對象不同。構成吸收犯的數行為必須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體,并且指向同一的具體犯罪對象;而構成牽連犯的數行為侵犯的直接體必然是不同的,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體的犯罪對象。
6、主觀方面的差別。牽連犯雖然是基于一個犯罪目的實施數個犯罪行為,但行為人在這個犯罪目的的制約下,形成了與牽連犯罪的目的行為、方法行為、結果行為相對應的數個犯罪故意,犯意的異質性和相對復數性是牽連犯的構成特征之一。吸收犯必須基于一個犯意,為了實現一個具體的犯罪目的而實施了數個犯罪行為,犯意的同一性和單一性是吸收犯的顯著特征之一。
7、兩者在處斷原則方面存有差異。通常認為,牽連犯的處斷原則,一般為從一重處斷,即按重的罪從重處罰,有時還并處輕罪的附加刑。吸收犯的處斷原則是僅以吸收之罪論處,對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論。
不同點有: 1、二者犯罪行為觸犯的罪的數量不同。
2、二者觸犯的犯罪構成的客體不同。3、二者的罪數本質不同。補充說明: 1、法條競合犯是在對同一法益的同一次侵犯過程中,相同的行為階段所實現的犯罪競合,因而法條競合犯只有單一的有刑法意義的行為。想象競合犯是侵犯多個法益的行為競合于外觀同一的自然行為,因而想象競合犯蘊涵了多個具有刑法意義的行為。2、法條競合犯所實現的多個犯罪構成,法條競合犯是在對同一法益的同一次侵犯過程中實現了多個犯罪構成,其客體具有重合性;想象競合犯所實現的多個犯罪構成,想象競合犯是侵犯多個法益的行為競合于同一身體活動,多個行為各自實現了不同的犯罪構成,其客體不具有重合性。因而此多個犯罪構成所保護的客體,起碼有一個客體是重合的。3、由于法條競合犯的多個犯罪構成保護的是同一客體,法條競合犯觸犯的多個犯罪構成具有相同的危害性基礎,因而屬于一罪的類型。由于想象競合犯的多個犯罪構成保護的是不同的客體,每個犯罪構成的危害性基礎都是不同的,因而應當貫徹全面評價原則,所有觸犯的犯罪構成都應當全部適用。樓主好。法條競合是指一個行為觸犯一個法條時就必然會觸犯另一個法條;想象競合是一個行為觸犯一個法條時并不必然觸犯另一個法條。法條競合是由于法條規定的錯綜復雜所導致,是一種靜態的競合;想象競合是由于具體犯罪行為的多樣性,讓兩個原本沒有關系的法條產生了競合,是一種動態競合。想象競合的處斷原則是擇一重罪論處;法條競合的適用原則是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于一個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后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于想象競合犯。 想象競合犯:也稱想象的數罪、觀念的競合、一行為數法,是指一個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的情況。 想象競合犯具有以下兩個特征: 第一,行為人只實施了一個犯罪行為。所謂一個犯罪行為,是 想象競合犯指基于一個罪過所實施的行為。至于該行為是故意行為還是過失行為,是確實故意行為還是概括故意行為,則不影響想象競合犯的成立。第二,同時觸犯了數個罪名。由于行為本身有多重屬性或者行為造成了多個結果,使得一行為在形式上和外觀上同時符合刑法規定的數個犯罪的特征。這里所說數罪是指刑法規定的不同種罪名。 我國刑法理論認為,對想象競合犯,應采取“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按行為所觸犯的數個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