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職責和權限_股東代表的職責和權限?
特邀律師
這個要分情況,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代表則享有下列權利: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業主大會的職責1、制定、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2、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3、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4、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5、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案的規章制度;6、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股東的權利包括: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主要是選舉董事和監事;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4、知情權,即查閱公司檔案材料,獲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況的權利;
5、建議和質詢權;
6、股利分配請求權;
7、公司發行新股時的新股認購優先權;
8;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
9、股東會的召集和主持權;
10、臨時提案權;
11、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
12、特殊情形下申請法院解散公司的權利;
13、公司終止后對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請求權;
1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股東的義務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繳納股款;
3、對公司所負債務承擔責任;
4、不得抽回出資;
5、填補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