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判緩刑的條件_職務犯罪可以判緩刑嗎?
特邀律師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先看看法律規定:
《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就是說,判處緩刑,必須符合上述七十二條規定的四個條件,同事不具有第七十四條的禁止性條件。其中,原判三年以下、非累犯首犯是必須符合的條件,其余的條件都是可以積極爭取的條件。
至于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兩種。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別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動犯罪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另外,司法實踐中,是否判處緩刑,法院往往還后考察以下情節:
1、民事賠償是否積極履行。
2、贓款是否退賠、罰金是否已經繳納。
這兩項積極處理的,有利于緩刑的爭取。
以上回答供參考。
只要數罪并罰后仍不超過三年,并且不是累犯,又符合其他緩刑條件,就可以適用緩刑
所謂緩刑,就是對于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的一類犯罪分子一種附條件不執行。也就是說,判了緩刑,不用到監獄服刑了,只要在考驗期內沒有新的違法犯罪活動,服從監管部門的管理,考驗期滿就視為刑罰執行結束。如果考驗期以內有違法違規,則要收進監獄重新服刑。
以下介紹一下緩刑的知識。
1、緩刑的條件。
判處緩刑一般是有四個條件,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的刑事犯罪人員,可以判處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慣犯累犯不適用緩刑。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本條一般是審判機關征求犯罪分子常住地司法局,他們同意的話就可以。
以交通肇事罪為例,一般來講,普通的交通肇事罪,沒有逃逸、醉駕等情節,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慣犯累犯,積極賠償,受害方出具刑事諒解并且住所地司法局同意的,可以判處緩刑。
2、應當宣告緩刑的情形。
一般來講,符合上述緩刑條件,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這三種情形應當宣告緩刑。
3、緩刑的執行
緩刑由住所地司法局負責執行。
當事人收到緩刑判決后,應當持判決書、執行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到住所地司法局社會矯正科報道。填寫一些表格,學習一下相關的規定,繳納一筆保證金,領一個GPS手機卡,然后就可以回去了。緩刑期間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離開指定的活動范圍(確需離開應當書面向司法局請假),定期匯報自己的思想改造情況就可以了。期間要是違反規定,違法亂紀,司法局有權取消緩刑收進監獄服刑。
以上回答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