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終止合同可以辦失業嗎_什么樣的解除勞動合同能領失業金?
特邀律師
非本人意愿解除勞動合同且失業保險繳納一年可以辦理失業領取失業金?!渡鐣kU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ǘ┓且虮救艘庠钢袛嗑蜆I的; ?。ㄈ┮呀涍M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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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什么樣的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金呢?解除勞動合同之后,那么必須是單位方面提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如果說你不是企業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而是你自己的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自己提出勞動合同解除的話,那么是不享受失業金待遇的。
所以只能夠使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享受領取失業金的待遇,當然除了這個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之外,還有一種情形,就是說你的勞動合同關系到期之后,那么作為企業單位不愿意繼續跟您續簽勞動合同,遇到這樣的情況那么等同于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依然是可以正常享受領取失業金的待遇。
失業金待遇的領取一方面跟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關系,還另有另一方面就是和你的失業保險的參保年限有關系,你必須要保證自己的失業保險正常參保,如果說你沒有參加失業保險,那么也是不能夠享受失業金的待遇的,失業保險的最長參保年限一般情況下達到10周年以上就可以領取,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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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題要分情況的,可能符合辦理失業金的條件,也可能不符合辦理失業金的條件。下面我將詳細解說。
為了專門討論核心問題,我在此默認單位已經給你繳納了滿一年的社保;也默認只要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單位就會協助你在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中為你簽字蓋章。
情況一:如果是你主動提出辭職的,那么屬于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無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的,自然也無法領取失業金。因為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必讀要求非員工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才可以,所以如果是你個人原因或家庭原因提出辭職的,就不符合“非員工本人意愿中斷就業”這個條件,所以辦不了失業登記手續,而辦不了失業登記手續,失業金就無從談起。
情況二:如果是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那么你可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享受待遇。因為這種情況下,你的離職符合“非因員工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條件,因此可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只要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需要注意的是,你必須在離職后的60天內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過了這個期限就辦不了了,所以最好在離職后立馬去社保局失業科領取失業登記審批資料,這個都是走流程的事,很簡單的。只要你辦妥失業登記手續,工作人員就會當場給你核算清楚能領多少個月的失業金。從辦理完畢手續的下個月起,按月領取失業金。
合同到期不續簽,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就可以在離職后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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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來說,大多數上班族的職工社保,都是通過企業建立的,企業和員工建立雇傭合同關系,就需要給員工買社保,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參保。其中企業負責大部分保費,并且繳納保費進入社保統籌賬戶,個人繳費比例小,進入個人社保賬戶,企業分攤大部分保費,降低員工參保成本,同時職工社保也是相比居民社保待遇比較好的。
2 一般來說,企業繳納社保是企業經營的一個成本,企業只有在員工退休和到了退休年齡,才能合理合法的不給員工買社保。如果單位在你雇傭期間沒有給你買社保,那么可以協商補交,不同意可以進行勞動仲裁,保障自己的社保權益,企業不買社保,是節約成本,損害員工權益和社會保障基金的建立的。
3 失業問題,如果有買社保,那么就有失業保險,前提是需要繳費一年以上才能達到資格,而且不是個人原因的離職,而是企業單位導致的客觀的失業才能申請失業金,并且還能獲得職業培訓,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障金等。找工作就是看本事能力了,辭職了好的企業會給你推薦好評,至于能找到啥工作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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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如果你是個人意愿合同到期后不想續簽合同,那么所在的單位還愿意和你續簽合同的話,你就相當于是自己提出離職,這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到基本養老金待遇的,但是如果是單位原因提出不再續簽你的合同,那么就屬于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你是可以享受到失業金待遇的。
所以說不能夠個人提出不續簽合同,只能夠單位來提出不續簽合同,那么在這樣的一個條件下,你就可以享受這個失業金的待遇了。當然除了失業金待遇之外,實際上根據你在原工作單位的一個工作年限,也可以申請到一筆經濟補償,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工作滿一年,那么是可以享受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補償的最長是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待遇補償。
所以你只要是不是自己原因提出辭職,那么都可以享受到這個失業金待遇的失業金待遇的長短,取決于你失業保險繳費的長短,一般情況下繳費3~1年的一個失業保險可以享受4個月左右失業金的待遇,繳費一年到5年的一個失業保險,大約可以享受一年的一個失業金待遇,超過5年到10年的一個繳費,大約可以享受18個月的失業金待遇,超過10年的失業保險大約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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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否有失業金?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相當于是個人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是本人意愿的表現,所以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第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一是本人和單位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這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首要條件,即使不是個人主動辭職,或是非本人意愿辭職,但是沒有繳納失業保險,或是雖然繳納了失業保險,但是沒有達到一年以上,也是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二是非本人意愿離職的。這個非本人意愿離職的含義也是非常豐富的。那么什么叫非本人意愿離職呢?主要包含了不是本人主動離職、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愿意續簽,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終止,本人無法繼續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等。總之就是一句話,不是本人主動辭職離職的,就叫非本人意愿辭職離職。
三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本人有求職意愿的。雖然是由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但是本人沒有去勞動部門或是社保部門進行失業登記,雖然進行了失業登記,但是拒不參加勞動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培訓等,都是無法領到失業救濟金的。
第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
對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可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保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開始計算。其領取標準為繳滿一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5年以上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年限10年以上,最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失業金標準按照低于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高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則計算,由當地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第三,失業保險還有其他待遇很多人沒有注意。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除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待遇外,還有幾筆費用如果符合條件的,應當進行領取。一是醫療補助金。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由失業基金來支付,生病住院時還可以向當地的社保機構申請醫療補助金;二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可一次性發給法定的繼承人或家屬喪葬費和精神撫慰金,其標準和當地在職職工的標準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