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帶的款妻子必須還嗎_妻子欠錢,丈夫是否要替妻子還債?
特邀律師
當然可以,有這個心,當然好,家和萬事興。
首先,既然一個男人選擇了與這個女朋結婚,那么你們兩個人就是要一起生活下去的,要生兒育女,孝敬父母的。再者,夫妻同體,妻子欠了錢,丈夫有義務幫她還錢。如果這筆錢用在了其他不正當的人際關系或者生活工作中,那么作為丈夫,是你沒有處理好與妻子之間的關系,沒有事事想著與她溝通。如果這筆錢用在了家庭和生活中,作為丈夫,就更有義務幫妻子還清債務了。
法海一粟認為,基于題目中的描述,需要區別涉案債務的性質。就是說,該債務是夫妻債務,還是公司債務。
1、妻子借款時是何種名義。從題目所描述來看,妻子是借款用于公司經營的。而在實際生活中,這種借款會有兩種情況,一是以妻子個人的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二是以公司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前者屬于個人債務,后者屬于公司債務。
2、妻子以自己的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對此,在法律上,應當認定該項債務屬于妻子個人債務。如果妻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債權人可以據此要求妻子承擔還款責任,要求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3、妻子以公司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這種情況下,涉案債務就是公司債務,與股東個人無關,更與夫妻債務無關。
4、如果夫妻以自己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從題目所描述的內容來看,涉案借款是用于公司經營而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至少沒有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這能否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呢?法海一粟的觀點是:不能。這是因為,最高法院在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司法解釋中規定,涉案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另外,該借款也不能認定用于“共同生產經營”。這里的“共同生活經營”應當是指合伙經營而不應當包括公司經營。
5、丈夫有無義務協助償還妻子的債務。如果是公司債務,當然無需協助償還;除非題主自愿。如果是妻子個人債務,丈夫協助償還也未償不可。畢竟是夫妻關系,幫助妻子分擔一些責任,作為丈夫也是應該的。不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丈夫協助妻子清償個人債務,并非是本份而是情份。就是說,這里沒有所謂“義務”的問題,一切均應自愿,不能強求。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屬于你們婚后的貸款,法律規定是應該你們共同承擔還款,若沒有領證只是老公的個人欠款,跟老婆沒有關系。
需要的,我身邊的一朋友,他老公在外出軌一女的六年,打了300萬的借條,直到債主上門她才知道,后面就是打官司了,他老公還不上去坐牢了,她一個人帶兒子,扛了150萬的債務打工還債,房子被法院抵押了,住到孩子滿十八周歲,如果債務還還上,房子就抵債了,那房子還是她當初賣了北京的一小戶買的,也算夫妻共同財產
我們不能剝奪對方的知情權,打擊高利貸,支持夫妻共同簽字共同還債,鄙視不健全的24條,我看有多少人同意,點贊,產生利潤的都有風險,放貸吃利息那么好吃嗎?自己也是有風險責任的,想錢想瘋了!是國家造成的,讓國家賠償債權人,如果法律規定共同簽字共同還,債權人肯定讓夫妻共同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