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導致別人發生事故_我正常超車時無掛碰對方發生交通事故我有責任嗎?
特邀律師
不一定??词鹿拾l生具體情況而定。雙方車輛違反交通規則,看交警的定責的。如果占道后與正常行駛車輛發生碰撞,占道車輛主責或全責。如果未發生碰撞,原正常行駛車輛為避讓而與其他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占道車輛可能是同等責任,可能還要少點。一般情況下,占道車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是免不了的。
不按照規定變道超車的只要是發生交通事故,一律都是由超車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因為超車的過程中沒有觀察好路況,并且在不適宜超車的情況下超車且與對面來車發生碰撞這是非常嚴重的交通事故,直面撞擊且不按規定超車,交警在出具交通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也會判定是超車一方的主要責任,這樣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生命危險,希望以后駕駛人能觀察好路況在超車,不能超車的就按順序行駛
在彎道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2、在窄橋上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3、在沒有中心線或雙向單車道的路上,從前車右前方超車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4、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
5、超越前方左轉彎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6、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7、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超車,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追撞前車尾部的,A車負全責(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ǘ┡c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依據公安部2009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ㄒ唬┮蛞环疆斒氯说倪^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所以對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這個事故關鍵在于對方離開行為的定性。對方在發生事故后,沒有停留直接離開,且發生碰擦的部位在右后側,如果對方不知道事故的發生,離開,這屬于駛離,不認定為逃逸,那么事故責任應當根據實際來,實際中對方超過你之后,如果已經進入你所在車道,之后打燈右轉,可能你自己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上以及車速存在問題,導致車輛與前車發生碰擦。如果對方沒有過錯行為,可能會認定你方全責,且你存在無證駕駛的行為,同樣無證駕駛應當處罰。但如果對方變道,未進入你所在車道,導致兩車側面發生碰擦,那么對方的行為屬于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車輛,但你無證,主次更合理。(因為都是瞬時的,事后無痕跡,如果沒有監控視頻的話,這個界限很難在事后去明確)。
但如果對方明知發生事故,離開現場,這時候對方離開的行為應當認定為逃逸。逃逸應當在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方由過錯,可以減輕對方責任。你方存在無證駕駛的行為,因此主次責更合理。同時,你無證以及對方逃逸的行為都應當被處罰。
無證就是罰款+拘留(可以并處15天以下),如果你是有機動車駕駛證,但是沒有摩托車駕駛證,那是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扣12分,罰款,拘留(可以并處15天以下拘留)
如果你是摩托車無行駛證,就是未登記上牌,那就是駕駛證扣12分,罰款
逃逸的行為是,駕駛證扣12分,罰款,拘留(可以并處15天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