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半年離婚規(guī)定_結婚半年想離婚怎么辦?
特邀律師
沒此類規(guī)定,只有規(guī)定女方在孕期,或女方生育子女完畢一年以內,男方無權提出離婚。
只有女方有這個權利。《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沒有離不了的婚,只要你想離
就目前我國的離婚制度來看,離婚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除非是軍婚比較困難點外,只要依法按照婚姻法的程序來,花點時間就可以離掉。
有法定的離婚事由,法院一次性支持
婚姻法規(guī)定了法定的離婚事由,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規(guī)定的事由看似簡單,其實每一條的實現(xiàn)都很難的,具體就不展開。
沒有法定的離婚事由,法院第一次99.9%駁回,不準予離婚
如果沒有法定的離婚事由,基本上法院第一次都會駁回。
第一次被駁回后,六個月再次起訴,第二次法院基本會判離婚
這個規(guī)律雖然沒有寫進正式的法律規(guī)定里,但實際上都已經形成習慣了,第二次再起訴離婚,法院會考慮已經無和好可能,基本會判離(不是一定的,還可以搞第三次)。
夫妻離婚是一個社會問題,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夫妻雙方暫時分居的情況不在少數,世道艱難,為了生活,為了進步,為了共同的理想,夫妻暫時分別也是屢見不鮮,只要是有共同語言和理想,忍受些分離之苦大都不會有多少問題。分居半年并不太久,只要心心相印,何須朝朝暮暮。若是心已漸遠,無須分居半年。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分居半年不一定離婚,天天在一起也不一定不離婚!|
夫妻分居半年,雖然夫妻感情出現(xiàn)了問題,但是是不符合離婚條件的。
根據婚姻法規(guī)定,必須分居兩年,而且在分居期間,夫妻從未有過接觸和見過面,雙方感情確實破裂。而且要有一定證據證言等。
方可向法院起訴,經調解無效方可離婚。
我同住樓道一位女教師,嫁個懶漢渣男,女方和他分居兩年期間,僅回家拿了一次季節(jié)性衣服。
男方獲知后立即趕到家里,在法院開庭審理時他百般狡辯,為此事女方敗訴。
在學校和主管部門幫助下,調離了本地,然后再次分居兩年,總共相加四年以后,才好容易離了婚。
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但是我還是勸你做好離婚的打算。
跟據你的描述,你們認識戀愛時間不會很常,相處了解不夠深,沒有建立真正的感情基礎,而草率的結了婚。沒有愛情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婚姻。于其痛苦的結合,還不如痛快的分離。
其中也不排除騙婚的可能。她寧可選擇陪伴朋友們,而不是選擇陪伴著你,想想都覺得你真是可憐又可悲。一個丈夫還不如朋友們重要嗎?如果是真心跟你結婚的人不可能這樣!再就是,她的形為也不是做好妻子的人,她更不會成為一個賢妻良母。
最后勸你收集一切有力證據,做好離婚的打算。
僅供你參考,離婚還需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