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怎么扣再婚共同財產_繼子女的撫養費與再婚者有關系嗎?
特邀律師
你是問,和前夫生的孩,你再婚了,前夫一次性給孩子撫養費,現你有可能又一次離婚,前夫一次性給的不算現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代走
是的雖然一方單獨出錢撫養他(她)自己的子女,但他(她)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至于錢是誰給子女的這不重要。對方以前的夫妻雖然離異了,撫養自己的子女是他(她)的法律責任。但是這種不通過商量私自拿錢撫養前妻前夫子女的,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因為婚后夫妻之間的所有勞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真的這樣去做了,那就違背了婚姻法規定的夫妻財產共有共享的基本原則和共同財產共同支配的基本權利。那嗎不知情的一方就有權拒絕支付或追回夫妻共同財產屬于自己的份額。夫妻是人生命運的共同體,遇事多商量,做到相互尊重才是萬全之策。
相對的有關系,而不是絕對的有關系。就是說,再婚離婚后,繼父母可以給繼子女撫養費,也可以不給。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雙方再婚后,因為有繼子女未成年,繼父或繼母就承擔起撫養的義務,形成事實上的撫養關系。法律認可這種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在繼承和贍養方面,法律規定互為權利義務關系。這是法律擬制血親關系,所以再婚離婚后,繼父母仍然可以撫養繼子女。
但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畢竟是遠于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所以,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著重強調了不愿意繼續撫養的情形,即仍由生父母撫養。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再婚離婚后,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義務不是絕對的 ,而是相對的。即當其愿意承擔時,法律并不禁止;當其不愿意承擔時,法律也并不強制。主要的撫養責任還在于繼子女的親生父母。
一、再婚撫養費執行是否屬于共同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雙方婚姻關系解除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二、撫養費的變更情況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三、撫養費的承擔方式1、由父母雙方協議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2、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準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要知道夫妻在離婚之后,雙方就不存在婚姻關系,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再婚。由于上一段婚姻的孩子與再婚的另一方來說是沒有關系的,因此再婚撫養費執行不屬于共同財產。若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詳情咨詢網站的在線律師。延伸閱讀:2018年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么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對方不給怎么辦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據統計,去年中國離婚人口高達830萬,在高離婚率的社會背景下,我們不得不重視每一個破碎家庭后的孩子。父母的離異已經給孩子造成了精神傷害,如果雙方再因為撫養費的問題無休止的爭執,這對孩子來說將是更大的傷害。
今天小律為大家總結了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常見問題,希望離異家庭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給孩子更多保護。
常見問題一:撫養費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支付未成年子女的部分撫養費用,費用比較綜合,包括子女的生活費用、教育費用、醫療費用等。
常見問題二:撫養費給多少?有標準嗎?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需要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綜合確定。
一般來說,有固定工作的,每月按照收入的20%~30%給付撫養費,如果是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過50%。
常見問題三:撫養費要付多久?
一般來說,撫養費須支付至 子女成年,也就是18周歲,以下3種情況除外:
子女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16周歲;
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父母有經濟能力的,仍要負擔其撫養費;
成年子女尚在就讀高中以下的,須支付撫養費;
常見問題四:撫養費數額可以變更嗎?
可以變更,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如果因為物價上漲,子女升學、子女身患疾病等情況導致子女生活水平無法維持的,子女可以提出增加。
如果父母因為其他情況導致經濟困難,無力按原數額支付的,可以申請減少。
常見問題五:撫養費如何支付?
實踐中,撫養費一般方式一般有3種,有的是一次性給付,有的是按月、季度給付,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常見問題六:對方不讓探望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不可以,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撫養費屬于不同的法律問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給探望孩子時,另一方不能拒絕繼續支付子女撫養費。否則的話,就是在損害子女的利益,子女們可以去法院起訴請求支付撫養費的。
夫妻離婚后,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所以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不能拒絕,而且還要協助。
常見問題七:對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如果對方有經濟能力,但是拒不給付撫養費,可以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后還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因為下落不明,或者確實因經濟能力無法給付的,可用財物折抵撫養費。
婚姻破裂對于家庭成員來說是不可忽視的傷害,尤其是對于未成年子女。當婚姻不可避免的走向結束,希望成年人們能更多的給與孩子們重視,不要再因為撫養費糾紛給子女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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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樓主提的這個問題,很現實,也很有普法的必要。現在有很多的再婚夫婦,以為對方的孩子就是屬于對方的,自己沒有義務去幫對方撫養孩子,看成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其實這是違背法律和違背道德的行為。現在我就依法來說案吧!
依據婚姻法規定,雙方只要自愿領取了結婚證,就結為了合法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和對方的未成年孩子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繼子女關系,就有對繼子女進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要是一旦離婚,婚姻的主體不存在,繼子女的關系自然消失。
如果說撫養繼子女的時間過長,發生婚變導致婚姻解體,這就標志著解除了撫養關,未來的贍養關系也不存在了。離婚時,就可以向對方討還撫養繼子女的費用,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現在回到樓主提的這個問題,孩子與樓主形成的是隱性的繼子女關系,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認的,也就是說樓主沒有直接的撫養對方的孩子,在法律上沒有形成合法的繼子女關系,繼子女就不存在對樓主的贍養關系。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雙方自領取了結婚證,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消費權和處置權,把夫妻雙方的利益看成是一個整體。由此不難得出答案,一方拖欠孩子的撫養費,另一方就有責任用共同的財產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當然,要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幫助對方支付拖欠孩子的撫養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除非自己愿意。
你是處婚,你老公是二婚,你們兩個人在一起,你就應該想到方方面面,各種因素。因為一個沒結過婚的人和一個成熟的男人在一起。你知道要付出多少辛勞,要付出多少你完全理解不到的困難。像你說的跟孩子撫養費的這件事情。就是每一個離婚的男人。都會要履行撫養孩子的責任的。所以說,當你們結合在一起的時候,你就應該知道。你的丈夫是要給孩子撫養費的。所以說這不是債務,而是義務。他是一個父親,雖然離婚與前妻斷絕了關系。在法律意義上也沒有任何瓜葛。但是。他們的共同的孩子兩個人還是要履行撫養的義務的。孩子不和他在一起,那么。他就得拿出撫養費,這是他的責任,而不是債務。不管什么時候哪怕你們兩個人有十塊錢的時候,你等到了規定給孩子撫養費的時候。你們兩個人都要把這個錢拿出來給孩子的。這就是責任。所以說,作為一個寂寞,你不要把這個事情當做負擔。因為你的賬戶是必須要履行的,所以說。你如果愛人家就和人家共同承擔起撫養孩子的真份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