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多少歲可以寫_50歲寫的遺囑有效嗎?
特邀律師
首先寫遺囑必須要滿足下面這5點要求如果不滿足可能會導致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立遺囑人須具有設立遺囑能力
這里的具有設立遺囑的能力是指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只能處分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中處分他人財產的,相關部分無效。多見于夫妻一方在立遺囑時將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另一方財產進行處置,可能會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所以在立遺囑前需要明確區分,一方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3、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遺囑人是在受到脅迫、欺騙時所立的遺囑,遺囑無效。
4、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繼承人的繼承權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5、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像留有遺囑將財產給“小三”繼承的,這部分遺囑內容將視為無效。
其次你是自己想書寫遺囑那就屬于自書遺囑還需要注意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遺囑人應親筆簽名,并注明立遺囑時的年、月、日。案例中自書遺囑注明的日期是1914年,屬于重大的瑕疵,未滿足自書遺囑形式要件,最終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實踐以下表述的自書遺囑在產生爭議時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如寫有 “我走了以后”、“我離開以后”的自書遺囑,不能指向是 “去世后”的;如僅將房屋的使用權遺贈給指定的繼承人,未明確所有權歸屬的。所以自書遺囑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可執行,如果自書遺囑的內容模糊,且出現歧義,該自書遺囑可能無效。
1、既然有老年癡呆癥,就是她已經不能清晰表達她的意思了:就不能再立遺囑,立也是無效。
2、“請問她的房屋遺囑該怎樣寫才有效”:只有在經醫院診斷證明她意識清晰、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的時候,才能讓她按她的意思立下遺囑、才會有效:她不會寫字,可以用錄音遺囑、請他人代書遺囑(需要有2個以上與此事沒有利害關系的人、且是繼承人以外的人作見證人,見證人應在遺囑上錄上或是寫上自己的名字(代書遺囑由其中一人代書,另一見證人也簽名)。
3、好像,你母親現在已經沒有清醒的時候了吧(可不是咒老人家,只是在說實際情況)?如果是這樣,這遺囑寫了也無效的,因為老人已經不具體立遺囑的行為能力了。
4、按你所說,“我們五子女一致同意,想為母親辦一份遺囑,大致意思為”,這意思就只是你們5個子女的、并不是老人的意思,這不是“遺囑”,實質上是你們子女之間的協議:不必費事立遺囑了,你們寫下協議,然后5個子女都簽名表示同意就行了。
寫遺囑是不分年齡的,只要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隨便什么時候寫都是有效的,前提是出于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最好是經過公正或者有證人在場。如果沒有具備這些條件,在沒有相反證據證明遺囑是偽造的或者不是自愿的,推定遺囑是有效的。 遺囑的效力大于任何法定繼承的效力,但是遺囑必須以最后的一個遺囑為準,如果你丈夫后來又立了其他遺囑,不管你是否知道,都以后面的為準。
自己寫遺囑可能會導致無效。如果法定繼承人懷疑遺囑有效性,比如說他可以說這個不是本人寫的,鑒定字跡是個很復雜的事情,同一個人寫字不同時期甚至不同時候寫的字都有可能不一樣是吧。他還可以說這個遺囑不是在正常環境下寫的,比如說受到威脅,還可以說是在神志不清等狀態下寫的,總之,如果法定繼承人不認這個遺囑,要找遺囑繼承人扯皮是有很多辦法的。所以為了保障遺囑的有效性,最好這樣寫。
一是,只能處置屬于自己的遺產。比如夫妻婚內房產,按照法律規定,夫妻二人一人一半,其中一方寫遺囑就不能寫,把哪個房子給某某人,要寫,把哪個房子屬于自己的一半給某某人。同樣,銀行存款,其他財產等也要注意這個問題。
二是,保證遺囑有效性。可以請兩三個可靠的朋友到家里,讓他們幫助錄像,說明你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脅迫,神志不清等問題。邊寫邊錄,自己也可以在錄像里面說一些話。寫完后朋友簽字作見證人。
因為現在的房產一般價值都比較大,家里老人壽命也越來越長,可能出現中間一輩先于前輩過世等問題,中間一輩如果兄弟姐妹比較多,遺產問題就會很復雜,所以早立遺囑是對的,我覺得這個觀念需要推廣。我跟我老公說這個問題,他反對,說不吉利,不過我還是想找個機會寫個遺囑,畢竟世事難料。
一、立遺囑格式是怎樣的?
遺囑
遺囑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遺囑,對本人所有的部分財產,作如下處理:
(一)我自愿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甲(應當是法定繼承人之一):(是房產的,寫明權屬證書號及房產地址、面積等詳情;是其他財產的,寫明財產詳情。)
我遺留給甲的財產,屬于甲個人所有。
(二)我自愿將下列歸我所有的財產遺留給乙(應當是法定繼承人之一):(是房產的,寫明權屬證書號及房產地址、面積等詳情;是其他財產的,寫明財產詳情。)
我遺留給乙的財產,屬于乙個人所有。
本遺囑委托丙(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為執行人。
本遺囑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執,一份由委托執行人丙保存。
立遺囑人:______(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立遺囑有哪些注意事項?
1、是否需要立遺囑。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自己不立遺囑時,遺產繼承由國家法律的規定,這叫做法定繼承。所以遺囑不是每個人必須要立的。
2、立遺囑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繼承的規律,根據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讓某個繼承人多繼承遺產,或者將某個法定繼承人排除在繼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個繼承人繼承某個具體財產等等。遺囑需要表述準確,內容不可存在歧義理解。曾有人用詩歌寫的遺囑,等他去世之后,因為詩歌的文學語言的內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確定性,引發了繼承糾紛。
3、立遺囑應當與老年人在世時的贍養問題通盤考慮。不要憑一時頭熱,或者與子女一時生氣,或者聽某個人一時調唆,就決定立遺囑。立遺囑前需要平靜的心態,對家庭里你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的關系作出客觀的判斷,再決定是否立遺囑,怎么立遺囑。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遺囑等應該注意再婚老伴與子女之間關系的特殊性。不要僅聽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僅聽子女的要求立遺囑。千萬不要以立遺囑作為再婚的條件,因為這種婚姻是一種變相的買賣婚姻,是用自己的遺產買來的婚姻,這種婚姻對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5、立遺囑需要給自己在世時撫養的無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較差的人預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6、選擇遺囑的形式。遺囑的形式有口頭遺囑,自己所寫的自書遺囑,有別人代寫的的代書遺囑,有錄音、錄像遺囑,有律師見證遺囑,有公證遺囑。律師見證遺囑和公證遺囑都是法律專業人員制作,專業化程度高,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選擇這兩種遺囑形式。
7、老年人遺囑保管應當特別慎重。因為遺囑內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內的矛盾。律師見證遺囑和公證遺囑有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檔案保存。
8、修改遺囑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證遺囑形式修改。
9、如果有可以信賴的人,可以指定遺產保管人,最好指定專業律師作為遺產保管人,由遺產保管人負責按照遺囑分配遺產,滿足自己的遺囑愿望。
10、為了保證自己在世時的養老問題,可以訂立遺贈撫養協議,自己在世時誰撫養,誰才能獲得遺產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