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了怎么辦_離婚證丟了怎么辦?
特邀律師
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申請時需要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或戶籍證明,三張2寸的近期免冠合照前往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進行辦理。
沒有關系的,找好新對象后直接去辦結婚證就可以啦,民政局能查得出來的,關鍵是要先找好結婚對象。
離婚證丟了可以到民政部門申請補辦。
根據相關規定,離婚證補辦需要先申請,需要攜帶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民政部門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等是否符合條件,如果符合規定,則可以進行離婚證的補辦。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補領程序: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離婚證,填寫<補領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離婚證書。
離婚證丟失,一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補領,補領時需提交相關材料如下:1、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和離婚登記檔案、《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2、香港居民應當提交:(1)通行證或者回鄉證;(2)香港居民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4)《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3、澳門居民應當提交:(1)通行證或者回鄉證;(2)澳門居民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4、臺灣居民應當提交:(1)臺灣居民通行證或者旅行證件;(2)本人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5、出國人員、華僑應當提交:(1)本人的有效護照。(2)本人離婚登記檔案(3)《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6、當事人各提交二張二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備注:第二代身份證復印時需要正反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