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參與詐騙但不知情_公司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涉嫌網絡詐騙,員工是否為主要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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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里邊還有不少變數。因為具體案情不詳,因此只能大致分析一下。
第一,題主說的“不知情”,有可能是當事人自己說的或者親屬認為的,未必和真實的情況相符。司法實踐中,多數人在案發后會拿出“不知情”為擋箭牌,試圖為自己開脫。但是具體辦案過程中,對于是否知情,口供只能是參考,具體是否知情要看其他證據的情況。比較常見的一種情況是,當事人否認知情,事實上也沒人和他說是去犯罪,但是常人根據一般常識就能知道的,會認定為“應當知道”,這和知道是具有同等法律后果的。
舉個例子。某甲租用某乙的房子用于詐騙,房租正常行情是一千元,但某甲愿意出五千元,并且拒絕登記身份證件,這里面某乙應當意識到某甲肯定是在做一些不法行為,他在案發后辯稱不知情是不合情理的。
第二,未參與分贓,一般屬于從輕處罰的情節。
綜上,當事人一般會受處罰,但可能從輕。具體要看實際案情。
又不是三歲小孩子,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
由上班的第一天開始,就注定會有今日,是不是詐騙你工作第一天不會不知道,知道不報,還要跟著做下去,就很有問題
毫無疑問,你妹妹一旦涉嫌詐騙,那么,判刑是肯定的。
按照詐騙金額多少,人民法院對其詐騙公司犯罪人員依據刑事責任的危害性質和危害程度,判決量刑程度依次在緩刑、或者是六個月以上十二年以下。
根據全國各地警察抓獲的各類網絡詐騙公司犯罪人員的判決來看,幾乎沒有不判決刑事責任的,且刑期大多數是在六個月以上十二年以下,情節輕微的,也是判處緩刑一年以上。
年輕人在社會上求職時,一定要睜大雙眼,以免陷入非法詐騙公司,從而使自己觸犯刑法而啷珰入獄。
年輕人、剛進入社會的大學生,在入職公司前,一定要核查公司的背景,了解公司的工作內容。一般來說,屬不屬于詐騙公司一看就知道。
詐騙公司大多數就是每人一部電腦,N部手機,然后就是對著面前的幾本話術本,詐騙人員就開始利用網絡廣撒網,去實施詐騙。這是很明顯的。
網絡詐騙花樣翻新,有最新的“殺豬盤"`PUA(控制術)、兼職刷單、網上招嫖、電信詐騙、網絡傳銷、網絡薦股、虛假招聘、網絡賭博等等換湯不換藥的犯罪內容,這些都是以打電話發信息聊QQ為手段,引誘一些人上當受騙,以謀取個人暴利。
有些網絡詐騙公司為了逃避公安打擊,把詐騙公司設立在境外,如緬甸、菲律賓、泰國等等國家,然后實施瘋狂作案。
以上這些網絡詐騙公司的特征特點和無非是打電話、發信息、網上發布虛假內容等等工作內容,非常明顯,如果作為一個己經有了一定的社會認知的成年人,你還抱著僥幸的心理去充當“兇手、打手“,那么,法律肯定是要予以嚴懲的。
當然,依照題主的問題內容來看,如果你妹妹不是主要的犯罪核心人員,并且你妹妹積極地認罪悔罪,或是積極地退贓返贓錢財,還是能有機會減輕罪刑而獲到緩刑的。
擦亮眼睛,做一個守法懂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