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輛鑒定標準_怎樣算事故車?
特邀律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五十三條規定: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所以,傷殘評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如果當事人沒有鑒定所的相關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門或律師所進行咨詢,當事人自行選擇相關鑒定機構。
如涉嫌刑事犯罪的,則不能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應當由交警部門委托。司法實踐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門或律所、法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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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車的時候經常有老司機提醒你不要買到事故車了,但是其實很多人都無法很明確的解釋什么樣的車才算事故車。
事故車從字面理解是發生碰撞、撞擊等事故后的車子,但是現在確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去說碰撞到什么程度才算是事故車。按照現在二手車評估市場大多數觀點是當汽車結構件發生損傷時才算事故車。車身可以大致分為結構件、覆蓋件、加強件。
結構件
結構件是指車身前后大梁、ABC柱等車身主體結構,是不可拆卸的。這幾個地方是檢查二手車必看的地方,只要其中有一個地方做過鈑金修復都算是事故車。因為當發生碰撞時,這幾個地方車身強度最大,是保護車內乘客的最大的屏障。而如果鈑金修復過后就像彈簧拉直后又把它按回去,強度已經大大下降,當再次發生碰撞時,其危險性不言而喻。
覆蓋件
覆蓋件這個相信大家都知道,也是修復、更換最頻繁的。比如像翼子板、車門、引擎蓋、后備箱等等。這些部件的更換對車身安全沒有本質的影響,無非就是原廠件和副廠件的區別。如果你都不能忍受這些部件更換過,那還是買新車更合適你。
加強件
加強件包括防撞梁、水箱框架(塑料水箱框架屬于覆蓋件)、翼子板內緣等。其中對于防撞梁的爭議比較大,有的朋友認為更換過防撞梁應該屬于事故車。其實應該還是不算的,因為防撞梁大部分車型都是采用螺栓和大梁連接,就是為了拆卸方便,自然算不上車身結構件。
總的來說只要車身結構件沒有損傷都算不上事故車,二手車刮刮蹭蹭很正常,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如符任何一條,即事故車:
1、經過撞擊,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2、車身后翼子板撞擊損傷超過其三分之一的車輛。
3、縱梁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4、減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6、因撞擊造成汽車安全氣囊彈出的車輛。
7、其它不可拆卸部份有嚴重的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8、車身經水浸泡超過車身二分之一,或積水進入駕駛艙的車輛。
9、車身經火焚燒超過0.5平方米,經修復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可以對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結合自身情況判斷大概的傷殘等級。
如一級傷殘: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植物狀態;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頭面部損傷致:
1、雙側眼球缺失;
2、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四)、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交通事故鑒定標準遵循客觀評定原則、比照評定原則、分別評定原則、排除原傷病原則。詳解:交通事故的檢驗鑒定共有12種。分別是尸體檢驗、輕重傷鑒定、成傷機制鑒定、傷殘評定、酒精含量檢驗、車輛安全性能檢驗、事故車輛機械故障鑒定、車輛定型鑒定、痕跡鑒定、指紋鑒定、微量物質鑒定、物證鑒定。每一種鑒定都有行業標準由司法機關指定專業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