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扣押他人車輛違法不_他人私自扣留車輛怎么辦?
特邀律師
贊同@ XXX Park 的回答,作為債權人的民工,對車輛進行扣押并不是一概而論的非法扣押。作為警方來說,一定先要調查清楚民工扣車的目的何在——是以非法占有車輛為目的,還是以扣押車輛為手段迫使債主償還債務。
作為題主解決此事的最好方法是找到朋友,會同債主共同商討解決方案。當然如果能在警方的協調下共同解決更好。
不管在什么情況私自扣押別人車輛都是犯法,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的,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擴展資料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犯,所以對于他人借錢不還的事情,債權人私自扣押債務人的車輛是不合法的。
債權人要注意保存證據,證據不足的及時收集,證據比如借款借條、銀行的轉賬回單、微信或支付寶的轉賬憑據,甚至債務人自認的錄音錄像等,證據充足的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
為了債權能夠順利實現,債權人可以在訴訟階段提起訴訟保全,通過法院查扣對方的車輛。
公安部法制司對浙江省公安廳法制處《關于非法扣留他人車輛該如何定性處理的請示》批復明確對經濟糾紛的當事人非法扣留與經濟糾紛無關的第三者所有的機動車輛的行為,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懲處,堅決制止對行為人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罰,所扣車輛應當無條件返還給所有人或使用人。 答復針對具體的非法扣押車輛的情形和方式分別依照破壞交通秩序、搶奪、搶劫、敲詐勒索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治安處罰。對被扣車輛造成損毀的,由非法扣留者負責賠償。 該答復同時要求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刑偵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巡邏警察接到此類案件報案的,都應當及時受理,然后根據案件情況,移交主管部門管轄。 以上所列情形,經公安機關責令,能及時返還車輛,賠償損失的,可以根據情節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條第三款規定:“行為人因婚戀、家庭、鄰里、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占用他人財物等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后,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除外。” 上述可以概括為“拒不改正型”尋釁滋事。也就是說,一些事出有因的行為也可能構成尋釁滋事。這里包含了債務糾紛引起的占用他人財物的行為,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后,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 債務糾紛是生活中常見的,特別是基于積怨,盡管由此導致的過度私力救濟及侵權行為仍具有非法性,一般情況下不宜認定為具有尋釁動機。 但是公安機關遇到此類警情必須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如果拒不改正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說明在有關部門批評制止后,行為人應當明知行為的非法性,再次實施不法行為,表明行為人存在藐視和挑戰社會一般交往規則的意圖,可以認定行為人具有尋釁動機。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非法扣車釀糾紛巡回調解化矛盾 非法扣留他人車輛,不僅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反而觸犯了法律。3月27日,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通過巡回的方式調解了這起返還原物糾紛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2017年12月25日,原告宋某所有的營運貨車被被告原某甲、原某乙扣押,扣車原因是該車原車主劉某拖欠二被告修車費和借款,原告就扣車向派出所報警,后又多次找二被告協商扣車事宜,但被告就是扣著車不放,并扣了兩個月。 此案中,原告宋某和被告原某甲、原某乙是同村,為了能妥善化解雙方的矛盾,該院法官決定在二名被告的修車廠內,對此案進行巡回調解。調解剛開始,原被告雙方劍拔弩張,尤其是被告方,聲稱扣車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堅決不還車。法官耐心對二名被告釋法明理,引導他們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的氣焰終于消散,達成了調解協議,二名被告當場將扣押的車輛返還給了原告,并支付停運損失13000元,雙方也握手言和。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江西網-為討債強行扣押他人車輛拒不歸還,該如何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河南武陟:非法扣車釀糾紛 巡回調解化矛盾
私自扣押別人車輛是犯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七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六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如果你們之間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的情形的話。他人私自扣留你車輛的行為已涉嫌違法,請向社會公權力機構求助:報警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首先,把車交給一個無證的人駕駛是違法行為,你的駕駛證會被吊銷的。
其次,你的車嚴格的講交警隊是沒有權利暫扣的,因為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程序規定,是不能扣留車輛的。
我的話看似矛盾,其實是兩件事,但是又是一件事,因為如果你去要車,車能要回來,但是有可能會追究你把車交給無證人駕駛的法律責任,但是交警扣留你的車也沒有依據,在有其他駕駛人可以開車的情況下,車輛應當發還而不能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