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私自處理租戶物品_租房者把房主家中東西私自搬走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執行。沒有約定違責任承擔方式的,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承損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收益的損失。
第一,要求房東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可以主張賠償責任,包括返還剩余租期內的房租,因為房東違約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
這哪里能說到違法租客要提前搬走,房東也要找下一個租客入住,不然房子空著房子也心疼呀,房東早一天找人入住,房東早一天有進賬。再說了,房東把房子租給你,你是有房子的入住權益,但是這個房子還是人家房東的,進自己的房子還違法了,你這說法就不對。同時房東也做的不周全,畢竟租客還沒有搬走,房東要開門,也是需要和租客說一下的。只要租客的貴重東西沒有不見,就沒有什么了,畢竟租客要提前搬走,租客也是需要結算租金押金水電費的呀,弄的太僵了,房東到時給你結算弄些麻煩,那就得不償失了,好聚好散嘛~
你把房子租給房客收取租金,就得讓房客使用你留下的生活必須的設施,你收了租金又不讓別人碰你的東西合理嗎?不給押金就是搶劫行為。
租房就怕這樣,你可以報警,公示登報,把他所有的東西拍照下來,報警當著警察清點他的東西,我估計他不可能要了這東西,假設他哪一天來,哪天來算計?讓他把以前的房費都付給你,你告訴他,我已經報警了 ,你應該訂合同時就跟他說好,不能拖欠房租,如果拖欠房租,馬上解除合同,限日期搬走,我覺得他不會再來了,處理他東西,就怕以后他找你麻煩,所以還是選擇報警吧!
同樣是房東,沒遇到這種房客,同樣沒經驗,但是給幾個建議吧1,找出房客簽字的紙質合同,合同中一般都會寫明違約后的處理方案的。2,拿上合同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會幫你聯系(到房子里查看并通過系統里找相關聯系人),如果聯系不上,會給你一份關于報案的紙質的東西(立案了就會有),證明你找過了。3,拿著這玩意,把行李清理出去,換鎖,繼續租吧……如果原房客回來了,那先把賬結了再說后面的事。
最近有位讀者求助:租戶房租到期了,人也聯系不上,房東想把租戶的物品清理掉,再把鎖換了租給其他人使用。這樣會不會有什么麻煩?如果原先的租戶到派出所報案,或者上法院起訴會怎樣。
我知道這種情況雖不多見,但也時有發生,甚至隨便搜索一下,多數人竟然是認為房東無權處置租戶的物品。
但是編者不認同這個觀點。房東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
我們知道,房主是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在相互約定并交了租金后,出租方是把房屋的使用權在有效的時間內轉交給承租方,也就是租戶手里。
那么在超出了有效時間之外,雙方又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租客繼續把物品放在未交租金的房間里,這就是一種非法獲利行為。這種行為本身侵犯了他人的房屋使用權。
這種行為既然是侵犯了出租方的合法權益,房東當然有權利將侵犯權益的物品進行處理。
就好像有人拿刀把你逼到墻角,還對你說,你不要亂動,否則受到傷害是你自己的責任。如果有人說你無權處理前租戶的東西,咱們大可用這個問題來反問他,請他說說該怎么辦。
有的案例還存在房東處理的前租戶物品里面有值錢的東西,房東應該賠償的情況。這里也舉例論述一下。
如果有人將一堆垃圾倒在你家門口,該不該清理?能不能清理?清理完了,倒垃圾的人過來跟你說垃圾里面有金銀首飾,讓你賠。當然不賠了。一堆垃圾和一堆黃金的性質是一樣,都是屬于非法侵害他人權益的物品。簡單說,都是作案工具。既然物品本身的性質是非法的,也就不存在經濟意義上的價值了。
延伸閱讀:以后自家門口或者不允許停車的公共區域,都可以立個告示。不管是垃圾還是路虎,亂停亂放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亂停等同亂倒垃圾,受害人有權清理。
以上是對本案例從法律角度加以分析。現實生活中,能夠協商解決當然最好了。如果最后確實聯系不上租戶,需要處理遺留物品之前,最好還是找警察來做個證。
另外,由于現在是疫情期間,可能很多租戶無法及時交上房租,也無法及時清理物品,這種特殊情況當然要人性化對待,希望房東們寬松一些。
如果本文能讓一些不明事理的不良租戶不再胡作非為,也能讓房東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時不再畏手畏腳,就是本文最大的貢獻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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