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遺囑需要兒女簽字嗎_房產遺囑需要全部子女簽字嗎?
特邀律師
房產遺囑不需要任何子女簽字,立遺囑人只要是個有完全民事責任的人,就有權獨立處置屬于自己名下的房產及各種財產,有權在自己還健在時對屬于自己名下的房產及各種財產立下自己的遺囑。無須征求子女的同意,也無需任何子女簽字。
1、她自己立遺囑是有效的,是自書遺囑的話只需要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2、所立遺囑是不需要子女簽字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具體規定如下:一、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二、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擴展資料一、遺囑繼承的特征: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成;2、遺囑繼承直接體現著被繼承人的遺愿;3、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4、遺囑繼承的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的效力。二、遺囑繼承的條件: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并且遺囑合法有效;2、立遺囑人死亡;3、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4、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同時也未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71條、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對自己財產的占有、收益、處置的權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6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綜上所述,只要父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達真實,處置的是自己的合法財產,經過公證機關的見證情形下所立的遺囑,合法有效,不需要其他子女在遺囑上簽字因為這屬于父母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有效處置,父母作為財產的所有權人,只要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達真實,其對于個人合法財產的處置不受任何人 任何單位干涉!!
公證遺囑有效的情況下,不需要。也要看各個公證員的處理方法,有些是不用直接出證,拿著遺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更名就行了。
立遺囑人百年之后,其繼承人要到所辦公證處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書,公證處他們會電話聯系一下其他有繼承關系人的,目的要了解其他繼承人有沒有殘疾或無生活來源的子女情況。
過戶時,不動產登記機構無法確認是最后的公證遺囑,會要求其他繼承人簽字,其他繼承人不協助辦理,到法院起訴,主張按公證遺囑分割遺產。帶著法院的判決書,無需其他繼承人簽字就可以過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