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等級_勞動能力鑒定的傷殘等級標準?
特邀律師
《工傷保險條例》第22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通過對一個人從事工作能力的鑒定,來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
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簡稱評殘),是通過勞動能力鑒定來評定傷殘等級。
簡單來說,評殘和勞動能力鑒定可以認為是一回事。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前者注重的是勞動能力的影響,后者著重的是身體損傷致殘,著重點不同,相對前者比較寬松一些。比如,肋骨骨折,只要存在工傷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而人體損傷則需要“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遺2處畸形愈合”,才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
《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行業標準)》已經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
《關于發布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現公布《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統一適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2016年4月18日
勞動能力鑒定與通常理解的傷殘鑒定不是一個概念,勞動能力鑒定只適用于勞動者遭受工傷和職業病,傷殘鑒定則是除勞動工傷和職業病外所有的身體受損都適用的鑒定標準。勞動能力鑒定是勞動保障部門依據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做出的鑒定,傷殘鑒定則是鑒定所'依據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做出的。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鑒定都被劃分為十個等級,一般情況下,勞動能力鑒定更容易評定為傷殘,同樣的傷,勞動能力鑒定能鑒定的等級比傷殘鑒定高。勞動能力鑒定的賠償數額多少主要根據勞動者工資決定,傷殘鑒定賠償數額多少則是固定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來計算。因此那種方式賠償數額高還要具體看工資情況及戶口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