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_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怎么算?
特邀律師
謝謝題主的邀請,老朱處理過好多起類似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補償賠償糾紛,結合之前的案件經驗,來簡要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可能會有三種后果:
公司支付給你5個月工資的補償
合同到期,公司明確跟你說不續簽了,然后給你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給你5個月工資的補償;
從到期后的第二個月開始享受雙倍工資
合同到期,公司不說讓你走人,也沒跟你續簽合同,你繼續上班,那么從合同到期的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你就是雙倍工資;
公司支付給你10個月工資的賠償
你現在跟公司提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到期終止,公司需要支付給你10個月工資的賠償。
關于具體的操作細節以及注意事項,如果題主還想進一步了解,可以私信與老朱取得聯系!
第一,勞動者有續簽意愿。
勞動者想簽,單位拒絕簽訂,單位應當根據勞動法承擔相應的經理責任。
第二,兩次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者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單位拒絕續簽。
如果單位面臨破產、重大經濟困難,已經向有關部門提出面臨需要大幅度裁員的情形,那么單位對由于經濟客觀原因不能續簽的,法律可能考慮實際情況,不要求賠償,但是一般應當給適當補償。
第四,方案。
根據勞動法,勞動者對此情況與單位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僅供參考。
謝邀!關于這個問題是這樣的,你雖然說和公司簽過兩次勞動合同,但是并沒有達到10年以上,公司決定不續簽并沒有違法之處,但是應該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給與你一年工齡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書,這樣下一步才能辦理失業保險登記領取手續,
關于原合同到期限,這個續簽問題嗎,你看看你的原合同上的條款如何規定的。一,如果合同上的規定,之要員工犯不了原則性的錯誤,就的必須續簽合同,有特殊情況必須辭退的外。二,你們就好好的看看合同上簽定的內容,安合同的規定續簽合同就行吧,如果單位顧意的找毛病刁難嗎,你們就上勞動局,請求處理以下吧。三,如果強行你們辭退嗎,完全可一安合同的續簽規定,請求依法給你們預以補償損失,因為他擔誤了你們的,招聘工作的年齡。我說的對不對。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評論的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