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亡的人還有繼承權嗎_已死亡的人還有繼承權嗎?
特邀律師
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繼承子女的遺產,要看具體情況來定。如果子女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就需要依照遺囑執行繼承,這種情況下只要遺囑沒有指定父母繼承,父母是沒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父母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父母死亡后,他的繼承份額可以作為遺產,辦理轉繼承手續。如果父母是先于子女死亡的,那么這種情況下父母就沒有繼承子女遺產的繼承權。當然在實踐中還要考慮死者配偶的財產權利,要先析產才能再繼承。對于盡了主要照顧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一些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1、公民有權利處分自己身后財產。如果有遺囑并且是有效的,他愿意給誰,誰就有權利得到遺產。
同一個人的遺囑,公證遺囑效力大于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沒有利害關系、有獨立民事能力的人見證。如果同樣的遺囑有多份,后期的效力高于前期的。
2、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凡是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都由資格繼承當事人的遺產,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由父母、配偶、子女優先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沒有了,可以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人死亡了,你微信和支付寶里的錢可以被繼承嗎?
當然。微信和支付寶里面的錢可不同于虛擬財產,這是實實在在的錢。從法律上來說,微信和支付寶里面的錢仍然屬于個人財產,自然可以繼承。這類遺產繼承有的比較麻煩的問題,家屬有可能不知道密碼,也不知道被繼承人的賬戶,也不知道賬戶是否有錢以及多少錢。對于銀行、支付寶、微信等單位來說,也不會主動通知被繼承人的家屬。家屬前往銀行等金融機構查詢,經常被告知要這個,要那個,甚至很多根本沒有辦法準備的材料。
銀保監會對此專門發布了《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官方出臺的這個規定是真的的方便繼承人或家屬查詢財產情況。
對于農民來說,最有價值的就是土地跟宅基地的,這兩者都是可以在本村農民之間進行買賣的,可以說這就是錢的。所以對于土地的問題一直都是挺受關注的。那么農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要怎么才可以繼續呢?
農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樣才可以繼承?
目前農村的土地確權工作基本上是已經完成了,這次工作不僅是將土地重新清理了一遍,更是明確了誰有多少的土地,都明明白白確權出來了。
那么如果農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要如何才可以繼承呢?首先大家要明白現在農村的承包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就是說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比如說父母去世了,但是只要家庭里面還有人,那就可以繼續承包耕種下去。
可以說土地雖然只有使用權跟經營權,但是父母去世了,兒女都是可以繼續了,因為是以家庭為承包對象的。正常情況下,兒女都是可以繼續承包繼續耕種的,至少是可以承包到第二次承包期結束,也就是2049后才會有變化的,所以農民朋友不需要擔心土地被收回。
當然如果農村老人家里沒有兒女,是五保戶的話,那么老人去世后,無人繼承的土地是會被村集體收回的,這點相信大家是無可厚非的,這樣做還是合法的。
當然如果農村老人去世,但是兒女全都是將戶口遷到城里了,那么這種情況就是特殊了,按照規定土地只能夠農民有使用經營權,城里人是沒有權力擁有的,所以說是無法繼承土地的。
這就跟非農村戶口不能夠擁有宅基地,只能夠繼承上面的房屋一樣,土地也是無法繼承的,只能夠被村集體收回的。當然村集體是對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主要還是看各個地區的規定了。
總之,正常情況下,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只要家庭還有人都是可以繼承土地的。當然特殊情況就例外了,大家可要記住了。
象這樣一生未婚無兒無女的孤獨老人,是生活在農村的生前都享受國家民政部門五保戶待遇的。如果有其它親人贍養的財產歸贍養人所有,沒有人贍養的孤獨老人一律都被安排在鄉鎮敬老院生活。他們的私有財產一律由國家民政部門自行處理,其它親屬無權占有和處理。
屬于城鎮戶口的無兒無女的孤獨老人,也同樣被國家民政部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養老機構集體生活。他(她)們的私有財產也理所當然的歸國家民政部門所有和處理,這就是一輩子未婚無兒無女孤獨老人的財產歸屬的問題。不知這個回答是否正確,請大家評論區留言。
感謝廣大讀者朋友們的閱讀。
謝謝悟空您的邀請。
人死亡后的存款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那哪些是合法繼承人?這就需要分情況來看。
立有遺囑的情況
中國人不習慣生前立遺囑,主要還是傳統意識里認為立遺囑不吉利。
實際上,生前立下遺囑,可以避免因為遺產造成糾紛以及其他方面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繼承法》,人死之前立下了遺囑,人死之后,其名下存款、房子,車子等財產歸遺囑繼承人所有,遺囑繼承人可為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數人繼承,甚至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國家或者集體。
而如果遺囑繼承人選擇繼承了去世的人的存款以及其他資產,需要在還清遺贈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后才可以接受遺產。
當然,如果遺贈人所留遺產不足以償還所欠債務,受遺贈的繼承人也可以選擇放棄這部分遺產,也不需要替遺贈人償清債務。一旦選擇繼承遺產,就要承擔起清償遺留債務的義務。
比如2017年上市公司富貴鳥董事長林國強去世,在其生前曾用為公司做了個人擔保,其繼承人如果選擇繼承遺產,面臨歸還銀行高達2.9億貸款的債務。雖然林國強有過億資產,但是最終其繼承人選擇放棄繼承。
話說回來,存款人死后,如果生前無欠款負債,其合法繼承人持遺囑及有效公證材料,到存款銀行進行支取即可。
沒有遺囑的情況
如果人死之前未立有遺囑,其存款及其他資產可以歸其第一順位繼承人(死者的妻子,子女,父母)所有,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合法的順位繼承人需要持有效身份證明到財產公證處出具財產公正證明,然后憑公正材料到相應銀行支取存款,并將其他財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在沒有遺囑,有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一定要及時進行財產公正和繼承,要不然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講一個網上的案例,小張的父親去世了,隨后他的祖母和母親也相繼離世。小張一直認為他父母留下的房子、存款都歸他所有,也就沒在意財產繼承問題。而父母的房子屬于學區房,后來為了孩子上學,小張打算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在去進行父母的遺產公正過戶時,遇到了麻煩;相關部門告訴他,因為他的父母還有兄弟姐妹,也是屬于合法繼承人,需要將他父母的兄弟姐妹以及子女都帶到公證現場,他們放棄相關繼承權才能給小張辦理房產過戶公正。
可是小張的七大姑八大姨遍布全國各地還有定居海外的,都有一定份額的繼承權,如果他們不到現場公正,就沒法給小張辦理公證繼承,這下小張可犯了難。
所以說,法定繼承人如果要繼承財產,一定要及時進行財產公正和繼承,要不然遺產也不一定是你所有了。
還有一類情況是既沒有遺囑,也沒有法定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第32條規定: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的遺產,遺產歸國家。所有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成員的,其遺產歸死者生前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如果死者生前既沒有立遺囑,也沒有法定繼承人,工作單位也非集體所有制組織,存款人去世后銀行存款無人知曉,銀行并知道存款人是否還在世,在這筆存款存入一定期限后,銀行會將這些存款轉入銀行休眠賬戶,超過5年未發生動賬的銀行賬戶,賬戶資金會被銀行計入應付賬款,作為表外賬目計入銀行應付賬款。這些錢會一直在銀行中存著,直至哪天銀行破產清算再做處理,死者其他財產會被劃歸國有。
綜上所述
人死之后,銀行存款首先歸遺囑法定繼承人所有;
沒有遺囑繼承人的歸第一順位繼承人所有;
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歸第二順位繼承人所有;
沒有遺囑和法定繼承人,存款會一直存在銀行中,最終有可能會劃歸國有。
死亡的人沒有繼承權你舉的例子發生了兩次繼承假設財產是1,A死后,BCDE分別繼承了A的財產,此時,B占5/8,CDE各占1/8;(這是法定繼承)之后B死了,B生前立有遺囑將其所有財產給C,那么C是3/4,DE各占1/8。(這是遺囑繼承)只要是能夠區分死亡先后順序的,哪怕只差一分鐘,后死的那一個也能法定繼承先死的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