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全責工傷不能認定_交通事故全責工傷認定可以嗎?
特邀律師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的話,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你除了要求對方賠償外,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待遇的?!豆kU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按《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9條規定:對于職工違法行為,不予認定為工傷。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承擔責任,當然屬于違反交通法的有關規定,因此按《試行辦法》不能忍認定為工傷。 但是現如今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因犯罪行為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二、醉酒導致傷亡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上述法律規定將司機違反〈交通安全法〉排除在了不認定工傷范圍之內。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工傷認定法律適用的請示的答復〉法行(2000)26號文件:“司機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構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屬于自殺、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應認定為工傷?!?從該司法解釋來看,對于司機在執行本單位工作任務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即使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對于這種過失性違章行為應按照職工工傷保險無責任賠償原則處理,無論事故怎人大小,包括四個等級責任的交通事故,只要不是犯罪行為,自殺、自殘行為或醉酒所造成交通事故而導致傷亡的,都應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如其在交通事故中負有全部責任,也不影響工傷的認定。換句話說,負交通事故全責,也能被認定為工傷。
如果上班期間是領導指派你出車的,是可以報工傷。《工傷保險條例》十條(五)款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根據此條你可以申報工傷。
1.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關鍵看該職工在該起事故中是否負主要責任,如負主要責任,則無法認定為工傷。
2.上下班途中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就是看該事故是否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如果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該事故不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該職工本人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則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之規定,認定該職工的受傷為因工受傷。
3.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可以申報工傷。工傷的認定范圍還是比較廣泛的,能發生交通事故說明你是處于室外交通環境中且對方全責,只要能證明發生事故時是處在工作狀態(可以提供公司性質、工種證明,不用個人提供,由所在單位提供)就可以了,當然申報材料要齊全。
申報工傷對個人和一般企業沒有影響,工傷費用由社?;鹬Ц?。但對生產加工類、礦山挖掘類企業會有加強培訓責令整改等要求,逾期不整改,安監部門可以處罰,不過除非重大事故,一般事故不會介入。
朋友你提的問題在現實社會中
存在不少這樣的問題。
如果是個人老板開的公司出現這
種情況比較多一些,如果是國企
單位這種情況很少發生。
一般個人公司如果是認定為工傷
公司需要墊付醫療費,住院費等
一些費用,還要付你每月工資,
還需要安排人員去處理你的賠償費問題,所以公司不愿意認定你為工傷。
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一7)條第六條規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該認定為工傷。
如果是公司不給認定為工傷可以向本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通知公司,仲裁結果會郵寄到公司不同意也不行了,如果不執行還可以憑勞動仲裁結起訴到法院公司可能受到更多損失,公司也不愿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希望能幫助你朋友:
頭條友友們如果是有好的回答
清留言評論支持!
謝謝朋友們:
能申報工傷。首先,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后,有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無論最后是否被認定為工傷);其次,工傷是采用無責任賠償原則,即無論傷害責任是職工、單位或第三者,只要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都應獲得賠償。另外,“上班的時候出了交通事故”,表述得不夠清楚。假如是在上班時間,受單位指派外出辦事(如單位會計上班后去銀行取錢),無論是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還是自己騎自行車或走路摔倒,都可認定為工傷;假如是從家到單位的上班途中,則必須是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