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三天不給工資怎么辦_上3天班不發工資怎么辦?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不知道你請病假,還是事假。如果你雖然生病。但是你并沒有上醫院去看病。在家休息三天。你請假了單位為什么不批,但是《國家勞動法規定》如果沒有醫院證明休息三天。為事假。病假發百分之七十工資。如果是事假,不發工資,但是不能算曠工。這是二個該念。不管是私企,還是外企,還是國企。還是公司,還是職能部門《國家勞動法規定》。你可能與領導吵架,或著你并時與單位同事與領導關系不好。見意:你還是與你單位領導協商處理。《按國家規定》扣除三天請假工資,其它必須補發工資。遇事要冷靜,冷處理。
理解不對
曠工三天不屬于自動離職,不管他的公司制度是怎樣的對不上勞動法就勞動仲裁,
工資還是要照付一般扣除20%,只是解除了勞動合同而已
如果不給工資就勞動仲裁不敢不給
這種公司最好不要去,基本上是小公司,缺人缺錢的,讓你過去給最基礎的崗位,基本上是沒人干的,沒有什么意義,我之前就碰到過!一起入職的一個小伙子干了一天,我干了一天半就走了,搞技術讓我去弄客服,說是先了解公司的軟件怎么用,后面找技術經理談,給我畫大餅,希望我能與公司一起發展共進退,真的真的很扯蛋。
大家好,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疫情期間3月份視頻工作3天,公司不發工資合法嗎?應如何處理?”
這個肯定是不合法的,疫情期間,如果員工給公司提供了正常的勞動,公司應該給員工發放不低于當地正常的工資標準,如果因為疫情影響,員工沒有給公司提供正常的勞動,那么公司也應該給員工發放生活費,生活補貼,這個補貼沒有確切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地的最低生活標準來確定。
那么應該如何處理呢?
員工可以向勞動局或者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投訴,投訴效果不好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謝謝大家,這是我的回答。
下面以視頻形式進行解答。
你記言跟著這個老版干,就的負從這個老版的安排。如果簽定了正規勞動合同,你就的負從合同規定執行工作,如果沒簽合同嗎,能干則干,不能干嗎,算清工資走人,另去尋求找工作。你記言打工,就是和人家要飯吃的人,吃著誰家的飯,你就的情愿受誰家管吧。我說的對不對。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評論的吧,謝謝。,,,
感謝邀請,不管勞動關系在哪家公司,用什么方式發放,只要工作了,就要發工資,樓主的標題跟內容有點矛盾,不知道究竟是有發工資還是沒發工資。如果在微信里轉賬,勞動關系在另外一家公司,這倒好辦,有些企業有幾家公司,只要勞動合同與薪酬匹配,也無可厚非的。如果上了三天班不發工資,一般是看什么情況,有企業規定上班不足一周員工又未提前申請辭職的,不發工資。這個可以視為員工對企業招聘成本的補償,如果是企業辭退的,那應該要發工資的。
如果你是辦好辭職的,理應發工資,如果不發,可以打12345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
我是海棠老師,擅長企業戰略頂層設計、勞動法、稅法、人力資源規劃、薪酬體系設計、績效效能提升、兩性/親子情感關系咨詢,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問題,歡迎大家留言咨詢探討。
希望對你有幫忙
做了幾天不做了,老板不給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于情于理于法都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