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_孫子是否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千百年在中國的歷史上都有尊老愛幼,養育幼童,關愛幼童,贍養老人,幫扶老人的優良傳統。這才能凸顯出血濃于水的親情關系。有一句老話說;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其中,也就包含了代替父親贍養祖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依據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可義務,依照誰付出,誰受益的贍養原則,子女就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法律還規定,只要祖父母對孫子女自愿進行了看護和撫養的義務,有能力的孫子女,就有贍養祖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就如樓主所說,老爸去世后,孫子有沒有贍養奶奶義務的這個問題,當然得看奶奶是怎么對待孫子女的,再就要看孫子女有沒有那個能力替父贍養奶奶,才能給你回答。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聲明,我絕不用道德來綁架任何人,否則,我就成了一個世界上最不講道德的人。只有依法說事,以理服人才是硬道理。
如果奶奶當年對自己的孫子女不管不顧,只顧自己享受的話。因為,法律并沒有規定祖父母有撫養孫子女的義務。所以,祖父母主動帶孫子女,撫養孫子女,這是親情。不愿意帶孫子女,撫養孫子女,這也是本分。
如今奶奶老了,兒子死了,自己的生活無著無落,才想到了孫子養老,用道德來綁架孫子的話,這就屬于奶奶辦事不留后路,活該自生自滅了。同樣的道理是,孫子女有這個能力贍養奶奶,他愿意贍養是親情,不愿意贍養也是本分。因為他們不構成撫養關系,所以孫子就沒有贍養奶奶的義務。
如果奶奶從孫子女一生下來就抱在手上不離,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一心一意呵護孫子女長大的話,那奶奶就是慈祥善良,德高望重的老人,她已經盡到了自愿看管和撫養孫子女的義務,依法長大的孫子女,就有贍養奶奶的義務。除非,孫子女還未成年,才沒有義務。
就按常理來說,對于這么一位心地善良的奶奶,孫子女也應該承擔起奶奶的贍養義務。否則,不變成了白眼狼了嗎?豈不要遭萬人唾罵,成為被人戳脊梁骨不忠不孝的子孫,你也沒臉背負罵名,喪盡天良的茍且活在這個世上。
父母在,孫子沒有養爺爺奶奶的義務。父母不在,孫子有養爺爺奶奶的責任。
中國傳統講究的是父債子還。既然父親生前欠下的債,兒子都有償還的義務,那孫子養爺爺奶奶是順理成章的事。
現在法律沒有這些規定,當然即使在古時候,死人生前所欠下債,債主找人家兒子要債是不厚道的,但是作為這個兒子如果知道父親生前欠人家債,是無任如何都會償還的。
現實生活中,如果父親去世,孫子會主動負起父親遺留下來的養爺爺奶奶的責任。我們農村仍然保留著這種傳統,有些由于父親去世,在贍養爺爺奶奶問題上由叔父擔當,有能力的孫子決不答應,因為這樣做是無視他這個孫子的存在。當然沒有這個能力或者年令太小,人們也是會諒解并由叔父姑母承擔這個義務。
有。《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是否有贍養義務要看以下幾點:
一,他奶奶是否還有其他子女;
二,孫子是否具有贍養能力。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對孫子女需要贍養祖父母的,同時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祖父母確實需要贍養;
2祖父母再沒有其他子女(這點觀點有異,有人認為不看有無其他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無贍養能力;
3,孫子女有負擔能力。
法律也講究權利義務的對等,在規定孫子女對祖父母具有贍養義務的同時,《繼承法》同時也規定,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被繼承人,其孫子女具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贍養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經濟上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幫助。在生活上精神上以及在感情上對父母尊敬關心和照顧。
然而在婚姻法中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都有贍養的義務這是保護老人重要的法律措施。如果不履行義務的人,當事人有要求支付履行義務的權利。
但是在實踐中贍養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一是共同生活贍養,就是贍養人與贍養義務人共同生活在一起,進行直接的贍養。二是通過給贍養費以及探視和扶助等一些方式來盡撫養義務。
所以雙方可以在自愿的情況下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功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這么說,其實的確是偷換概念。
法律上帶孫子不是義務,但子女不在贍養老人是強制義務
為什么呢?因為老人沒有義務帶孫子,因為扶養孫子的義務是他的父母。
法律上,如果孩子的父母死去了,老人才有這個法律義務。不帶孫子是理所當然,因為這是他父母的責任
而如果子女不在了,老人也沒有其他子女,孫輩又有負擔能力,那么是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的,這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
情理上,帶孫子應感恩而不是理所當然
現如今,很多年輕人因為壓力大,工作繁忙,孩子都給老人帶,對此覺得理所當然。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言,這不是義務一樣,對此為了生活,你父母或者你自己可以要求他們幫你帶孩子,但是請別當做理所當然。
因為每個人其實都有自己選擇生活的權利,作為老人,他們把自己孩子養大就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如果有的選,我想很多老人自己也可以出去玩玩,哪怕跳跳廣場舞,而不是繼續帶孩子。
帶孩子并不是一個輕松活,他們的確是孩子的爺爺奶奶,或者說外公外婆,但是帶孫子真不是他們的職責。
因此,如果他們拒絕,理所當然,他們同意,應該心懷感恩。
并且需要說明的是贍養老人也是強制義務,這個義務建立在當初扶養的義務上。而不是帶孫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