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幾天會扣工資嗎_請兩天病假可以扣工資嗎?
特邀律師
病假合法扣工資的標準,對于很多人來說,是低到不能想象的存在。
這里說的是通行的病假扣發工資標準,有一些地區有自己特殊的規定,就不在此討論了。按國家通行的病假扣除工資標準,是以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作為發放依據,比如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0元,那企業只要給員工發放不低于1600元的工資即為合理合法。
聽到1600元的時候,很多人是不是都要默默的搖頭,大聲直呼,那真是病不起,這和請事假簡直沒有任何區別呀。
但沒辦法,這就是標準的扣薪計算方式。不過好在很多公司在病假上有一些特殊的福利政策,我所知道的有以下一些:
1、每個月有完全帶薪的病假1天,如果當月沒有使用,一年內可以累計使用,這相當于每年可以有完全帶薪的病假12天;
2、病假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工資,而是按照員工工資的80%發放工資,這樣的話請病假的員工,就只需要扣20%的工資即可。
3、病假期間可以用自己每天的延時加班工時進行沖抵,只要自己每天有延時加班,那么沖抵掉病假還是很容易的。
這些人性化的病假制度都是公司為了照顧員工給出的特殊福利,也是公司為了留住人的一個方式,可謂相當給力,雖然法定的規定沒那么人性化,但公司有情,給人的感覺就溫暖多了。
最后,還是呼吁更多的企業也能這么人性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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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應該是不正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病假規定》
病假工資=基數*系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2、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你可以和領導爭取一下。
這個就不用問了,說明是正常請假,工資沒給你扣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