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自己摔傷算工傷嗎_自己摔倒能享受工傷嗎?
特邀律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所以,首先必須要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其次還需要在認定書里面明確不是員工的主要責任,才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上班途中繞開人行道上的阻礙物摔傷,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勞動者的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因此不屬于工傷。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且勞動者不負事故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才屬于工傷。
在此,請留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上下班途中”的司法解釋:一是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是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謝謝邀請!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傷,如因避讓行人摔倒,應報警并有相關證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
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 六、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之間的合理路線,視為上下班途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二、《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應當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
《山東省醫療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從業人員、退休人員因酗酒、自殺自殘、違法犯罪等支出的醫療費,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因交通肇事及醫療事故等支出的醫療費,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以上僅供參考alsjs
延伸閱讀:《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障管理辦法》2015.1.1第四條 參保人因下列情形發生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可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參保人在無責任人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二)經有關部門認定參保人承擔部分責任的意外傷害;(三)因他人違法行為導致參保人傷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后,責任人未能全部賠償的或自傷害發生之日起滿6個月案件未破獲無法確定責任人的;(四)其他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后,責任人未能全部賠償的。
第五條 參保人發生的意外傷害符合第四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不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有隱瞞、欺詐行為的,包括提供虛假外傷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救治經過、虛假證明材料以及偽造外傷醫療文書等;(二)實施吸毒、使用管制藥品(遵醫囑用藥除外)、打架斗毆、醉酒滋事等違法行為所致的;(三)除本辦法第四條第(三)、(四)項規定的情形外,應當由責任人負擔的;(四)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五)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或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六)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七)在境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六條 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社會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標準支付。
《石家莊市城鎮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暫行辦法》第二條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參加基本醫保的城鎮職工作為被保險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作為投保人,向作為保險人的商業保險公司投保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以下簡稱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保險人按規定賠付。
第三條 意外傷害是指因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事件。意外傷害主要包括:車禍、中毒、銳(鈍)器傷、灼燙、凍傷、雷擊、觸電、酸堿等液體傷害、野獸或家禽襲擊(注射疫苗除外)、碰撞傷、撞擊傷、跌倒、墜落傷、坍塌、淹溺、火災、輻射、爆炸等情形。
第四條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間為一年。
展開全部
上班途中自己摔傷不算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只有兩種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二是參加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傷不屬于兩種情形之一,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職工上班途中摔傷是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期間,醫療費按醫療保險規定辦理,企業按不低于當地最多工資標準80%支付病假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部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您好, 是工傷。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作時間,工作中上廁所摔傷,雖然上廁所與勞動者的工作內容無關,但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視為“因為工作原因”摔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款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上班途中騎車摔傷不算工傷。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合理時間、合理路線、非本人主要責任,缺一不可。職工上班途中騎車摔傷,因為應當由自己承擔主要責任,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上班途中摔傷不算工傷。職工上班途中遭受傷害,可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只有兩種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時間與路線,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2、參加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二)項規定,視同工傷。職工上班路上摔傷,顯然不屬于這兩種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