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書是誰交到檢察院_諒解書交給公安局還是檢察院?
特邀律師
你好!
交給檢察院比較有效,因為公訴單位是檢察院,公安局只負責取證偵查。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可以。諒解書可以和經辦檢察官聯系后直接送經辦檢察官。刑事案件建議及時委托律師介入,取得諒解書的情況下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建議檢察院做不起訴決定。寫法刑事諒解書本身并無固定格式,出具諒解書的目的是減輕犯罪嫌疑人處罰,有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所以諒解書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員的家屬開具的,一般由承辦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具體辦理,但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聘請律師的,可以參照本諒解書格式。諒解書前提造成受害人傷害,應當寫明賠償已達成協議,并且實際賠償結束,如果沒有致受害人傷害則無需要表述,但諒解書的重點要表達清楚受害者已經諒解,同時受害人請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
案件已經交到檢察院的話,如果想簽協議和諒解書,必須找檢察院了,找原先的公安偵查機關是沒用的。
檢察院對輕傷等輕微刑事案件經可以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達成諒解,輕傷案件作相對不起訴的概率還是挺高的。
諒解書當事人本人或者代理人都可以交,也不需要誰(個人或者單位)出具證明,只是有受害人家屬(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并捺印。案子現在在檢察院,你可以直接交給檢察院承辦案件的檢察院員,不知道誰承辦你也可以寫“某某檢察院公訴科(處)”,當然最重要是留一份以后案子到法院時交給法院,因為諒解書是對定罪量刑有影響,判決是法院判的,所以給法院才是最關鍵的。判決之前什么交諒解書都可以。
只要是你寫的,在哪寫的不重要。
諒解書已交到檢察院,不會被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諒解書交給檢察院能好些,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交給法院更好。
能的,諒解書最主要的就是表現被害人對嫌疑人的諒解,從而達到酌定處罰情節,因此不是法定所需的證據,也就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說交了就不可以取回。諒解書是被害人基于嫌疑人一方的良好表現才出具的具有真實意見表達的書面材料,如果嫌疑人一方的表現不好,那么在判決下達之前當初的諒解可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