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借給父母的錢_借了父母的錢一定要還嗎?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分情況 討論。
第一種情況是,身為獨生子女 ,且父母經濟條件比較寬裕的,如果父母錢還夠花,就可以達成默契,不用歸還。這樣的話,妻子或丈夫對配偶的父母也會心懷感激。
第二種情況是,身為獨生子女 ,父母經濟條件不寬裕,那就應該還,如果暫時經濟困難 ,可以晚點還。
第三種情況是,家里有兄弟姐妹,父母經濟條件寬裕,如果是每個子女在成家立業的時候,父母都多少幫襯了一些,只要兄弟姐妹們不互相計較,也可以晚點還或者不還,但一定要達到所有人的默契和認同,但是這樣的情況又比較難以實現。
第四種情況是,家里有兄弟姐妹 ,父母經濟又緊張的。不但要還,而且還要把借款與還款的條子寫清楚,因為在這樣的家庭里,大家日子都過得比較艱辛,會對父母產生各種埋怨,也會計較父母對其它孩子是否偏心,如果沒有字據作為憑證,往往會導致子女父母關系惡化,從而引發更大的家庭糾紛。在廣大的農村和城市普通居民家庭中 ,這樣的糾紛比例更大。
我家的情況是,夫妻二人都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都向雙方老人借過一些買房的錢,都在一年或兩年之內迅速還清了款項,這樣既不會給老人帶來困擾,也不會使自己長懷 歉疚。畢竟,自力更生,獨立自強,孝敬父母,友愛兄弟,讓整個家庭和睦才是我們生活的宗旨。
從法律意義上講應該是不用的!但如果女兒借錢之前給父母打了欠條,理應還是要歸還的!
合符市場規則: 以“彩禮”換取“冠名權”。雖是戲謔,卻也是道理。
看看你父母的收入情況,你父母都是農民,收入有限,你從小到大,讀書結婚估計父母傾其所有還不夠,你想讓他們還錢,拿什么還?
如果你父母收入情況良好,你也需要這筆錢,估計你不要他們還錢也會還給你。可以和父母說還錢的事情。
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和父母關系緊張,結婚后想各自安好,不發生經濟往來,想跟父母算賬。我覺得忘恩負義的事情最好不做,如果父母傷心,你也不會好過。
有很多做子女的,讀書結婚都是自己貸款或者借債自己完成,等到工作之后有經濟能力了,對父母報答養育之恩,或者接到身邊,讓辛苦一生的父母享點福,沒有怪父母反而不忘父母恩,這樣的孩子深知父母盡力了,不能為難他們,體現了中國傳統美德:孝順。社會還是贊賞這樣的孩子。
我們不能一概而論,不負責任的父母還是應該受到譴責,遺棄孩子,不盡撫養義務。但是當成年之后,有工作了想和父母清算沒有必要吧!
你的情況是怎樣我不清楚,只是不使父母為難就好,畢竟父母老了,賺錢能力減弱,你還年輕有賺錢能力,自己想好了再去做,別受到良心的譴責。
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好自為之!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理論上說你老婆可以要回來,但是你做丈夫的不能要,結婚前不屬于你的,又不是你掙的錢。
人情感情上說都不應該要回來,因為你丈母娘花那么多錢養大你老婆,你怎么不多給點錢丈母娘呢?
借錢不還,和有姐弟無關,都三十年了,真是慶幸你的父母身體硬朗,建議你先把本金還了,至于利息多少,和你父母好好協商,一來安慰一下父母,二來給大家做個榜樣
借了父母的錢不一定一定要還,正常情況下借了錢是應該還的,怎么叫借錢吶,要不叫給錢就不用還了。借錢還錢下次借錢不難。如果兒女有一定困難,或遇到事情,那就另當別論了,做父母的應該伸援助之手給予幫助,親情大于錢財,所借錢就不用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