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告律師費可以賠嗎_被人誣告法院開庭撖訴請律師代理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一般來說律師費都是按照標的直接收取的,而不是按輸贏或者輸贏的比例來收取。
這是因為律師提供的是勞務,而不是某種結果。既然提供的是勞務,只要律師按照委托合同盡職履行了相應的責任,當事人就必須支付相應的費用。
法律也不允許律師對某個案子承諾包贏。
《律師執業行為規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2004年3月20日通過)第十六條:“律師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決結果作出承諾。律師在依據事實和法律對某一案件做出某種判斷時,應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斷僅是個人意見”
當然法律也允許律師做風險代理,這種情況下律師先不收取按照案件的處理結果這種情況下,律師先不收取律師費,而按照案件的處理結果進行相應的收費。
但是從題目這個題目來看,這個律師不可能是風險代理。因為律師事先已經直接收取了相應的律師費。
那么這種情況下,律師就不需要退費,題主也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律師退費。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關注我,每天看點法律故事,學點法律知識。
可以。可以以污陷罪到法院起訴。不過到法院起訴是要有證據的。造謠陷害證據可能你有,至于造成傷害有什么證據呢?精神分裂癥?離婚?影響當兵提升?影響經濟合同簽定?單靠造成極大傷害這幾個字是不行的。如果你有證據就完全可以。
如果達不到法院立案條件,而你想走法律程序,你可以這樣辦: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派出所一旁有一司法所,你可以申請司法所進行民事調解。民間各種矛盾糾紛,司法所都可以調解,這是他們們責任。你可以寫一申請書,寫上申請人、被申請人,申請事由,目的要求。司法所同樣可以立案、開庭,最后形成判定。這比法院要求條件低,大事小事均可以調解。如法院接受你的起訴就在法院解決,如立不了案,不防就到司法所辦。
委托人撤訴的,案件不再審理,原則上律師費不予退還,由委托人承擔的。
律師愿意協商退一部分也可以,看律師個人意愿,不退是他的權利。“誣告”,即誣告陷害罪。
依我之見一一如果對方律師膽敢在法庭上捏造你的犯罪事實在法庭上散布借此抵毀誣告陷害你,涉嫌構成誣告陷害罪,你可以在法庭上立即向法官或合議庭提出刑事控告(或反訴)并要求法庭作好提出起訴對方律師“誣告陷害罪”的記錄,并在法庭結束后的法庭記錄上仔細閱讀如實記錄了后簽字畫押。
因為,“誣告陷害”是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的刑事犯罪,一旦構成該罪依法是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而該罪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是公民之間自行決定是否起訴丶反訴丶撤回起訴的刑事自訴案件。如果正如本案例律師在法庭上憑空捏造犯罪事實,向司法機關控告意圖他人遭受刑事追訴的行為就涉嫌構成了誣告陷害罪。因為律師捏造事實在法律上散布的行為,就是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法庭(司法機關)控告的行為,就是涉嫌誣告陷害犯罪的行為。'
至于當事人問如何找證據反駁律師?
依我之見:根據刑事訴訟法“誰主張丶誰舉證”的證據規則,既然對方律師向法庭散步了你涉嫌犯罪的所謂“犯罪事實”一一對方律師就必須拿出你犯罪事實的證據,舉出的證據還須由法庭調查核實,否則,散布你犯罪事實的律師就必須依法承擔誣告陷害罪的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