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認定工傷怎么辦_企業不承認工傷怎么辦?
特邀律師
根據你提出的問題,我提幾點建議供你參考:一是目前很多企業生產流水線上的用工,都是外包給勞動服務公司,為什么外包給他們呢?還要正常支出多一些費用呢?是省心,免責!用工工資,各種保險等都給勞務派遣公司了,什么都不負責了,就是你給我干活,我其他的什么都不管也不負責。你可以看勞務派遣合同。二是你說你發生了工傷事故,你在看看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你是否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如果你確實符合認定條款,用人單位不會不給你提供事故調查報告。三是你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你認定你符合工傷,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不給你辦理工傷認定,你可以請求法律援助。
謝謝邀請,我有個鄰居他在快遞公司上班。去年的某一天,他在搬運貨的過程中不小心扎傷了腳,當時腳的大拇指的骨頭都斷了。受傷了就上不了班,醫藥費,生活費都要自己出,老板知道他受了工傷也沒去看他,也沒個問候,沒句關心的話,當什么事也沒發生過,其實老板早就知道他受傷的事,就是不想賠錢。后來,鄰居一氣之下就把老板告上了法庭,老板不承認受傷的鄰居是他員工,那有可能呢?明明進公司時就簽了合同,只是老板想逃避責任不想賠錢罷了。律師就告訴他,公司里有監控,找出監控和工資條,老板不承認都不行。和老板談判了幾次私了的事,都被鄰居悄悄拍了視頻和錄音。打官司是條漫長的路,要收集好多的資料或證據,要開好多次庭審,去年到今年這個官司還沒有解決好,還在等待審理中。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一般傷筋動骨的才能評到等級,也就是說評殘才有實際意義,但你屬于什么工傷,傷在哪個部分,有無傷筋動骨只有你自己知道,企業是何因遲遲不去申請你可問下。
工傷鑒定必須要傷勢好了,或最低程度傷勢已穩定了,不在加重或定型情況下,由自己向本企業提出申請,企業才會申請的,這是工傷法規定的,你有沒有向企業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呢?同時,工傷流程復雜而且霸要一定的時間。
如果你向本企業申請了,企業遲遲不向社保工傷科申請鑒定,這時你自己可拿住院時的醫療發票,入院資料,出院小結,病歷卡和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自己身份證等直接去當地工傷部門申請,有幾份表格,填寫后去本企業加蓋公章或部門公章,最后在送回工傷部門等通知就可以了,工傷科受理后,會在一個月內按派醫院和工傷部門相關專家為你作一次詳細檢查,最后得出工傷鑒定結論。
但如果企業不加蓋公章,也不幫你申請工傷,你就可先和本企業人事部或工會?商,如果不成,你可求助當地勞動站,如果還不成,你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到此,不管工傷有無鑒定,工傷事故基本能得到較好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