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交房租費又不肯搬走怎么辦_租房人不給錢也不搬走怎么辦?
特邀律師
大家好,我來回答問題啦!---溪庭常日暮
呵呵,原諒我以呵呵開頭吧。題主竟然能遇到如此奇葩的租房人,我確實笑了。先讓我們狠狠地鄙視一下這種無賴式的做法,然后再具體想辦法!
首先,當初最好簽著合同,有這個合同就好辦的多。另外,如果這個租客和您沒有親戚關系的話,咱們就可以把袖子挽的更高點,畢竟房產證上寫的是您的名字。當然,咱們不是去打架,盡量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訴他,現在是法治社會,要占山為王的話,可以導航一下梁山的具體位置,而房子這里,警察最多半小時就能到,所以還是按照合同付錢。
如果租客依舊不肯付錢,也沒合同的話,那就只好麻煩警察叔叔來一趟了,準備好房產證,身份證等一系列資料,就坐等正義的到來,在警察叔叔到來之前,你可以告訴這個厚臉皮的租客,現在這個社會很看中信用度的,信用不好的人,在這個社會會越來越困難,不要做這些毫無意義的無賴之舉,有困難可以好好講,確實有困難也不是不能商量晚些日子再交。
最后我相信,警察叔叔會把正義交到你手里。不論最后是他認錯交錢了,還是警察叔叔強制他們搬走了,我都想告訴題主一句話:以后擦亮眼睛,把合同簽好,可以同情努力的弱者,但不能包容墮落的無賴!
你好,我幫你回答一下你的問題,首先呢1.你的租客是你要知道你的租客是否還考慮繼續在這里住2.你的租客之前是否有延期繳納租金的案例,3你的租客租了多長時間,關系和人品怎么樣,租客現在還考慮住只是目前有限制條件無法繳納租金還是可以寬松諒解的,給一個合理的時間期限,雙方協商一下,最后實在不行房東可以按照租賃合同走
首先,按照你們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處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構成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房東是否可以據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如何返還房屋及結算有關費用。其次,若你們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沒有約定前述問題的,則房東可依留置權處理。即在第三人見證下打開門鎖,將租客物品放置一處或搬離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結算有關費用后再將其物品返還。
如果是惡意欠租,則可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權利,按照新的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計三個月未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發生拖欠租金三個月,你須履行催告的義務,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賃合同。關于損失部分,因承租人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租賃房屋閑置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租房協議加上一條,拖欠房租三天以上或租期滿不搬,視為租房者(乙方)自動放棄租賃和租房中物品,房東(甲方)有權單方採取清房措施,其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