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要弄死我違法嗎_有人口頭威脅說要弄死我觸犯法律嗎?
特邀律師
千萬別小看“我弄死你”這句狠話!因為這句話已經(jīng)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第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寫恐嚇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將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處罰。當然,如果僅僅是氣頭上的一句話,估計警察叔叔只會口頭教育教育就算了!但如果你反反復復的說,那至少會拘留的!所以這種狠話還是少說!
另說一點,現(xiàn)在很多人自以為是,口無遮攔!尤其是對自己的家人或者最好的朋友,想說什么就說什么,其實非常危險!一旦有人當真,和你較真起來,你肯定是吃虧的。雙方鬧得不歡而散!就算沒人在乎,但時間長了也會心生厭煩的。口無遮攔,本身就是素質(zhì)下賤的表現(xiàn)。然而很多人卻把這種行為當做真誠的方式,卻不知自己已經(jīng)別人定義為低賤之類!人的高貴表現(xiàn)在于自控能力,而非隨心所欲!“慎獨”!
需要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來進行確定責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首先明確的告訴你,口頭威脅不犯法。這樣看來你的朋友是個很有愛心的人。那個男的,他是你們小區(qū)的嗎?如果不清楚,你可以問一下你們小區(qū)的保安。發(fā)生你敘述的那些事情,你們自己要注意安全。可以找一些家里的男生,跟你們一起在場喂貓,這樣,他也就不敢這么囂張。那個男的有對你的朋友發(fā)著威脅,你們?yōu)榱硕惚埽屯砩先缥关垼矣X得晚上是不是更不安全。那么解決的方法就是,一跟小區(qū)保安講,二找男生陪伴。
主要看對方實際行動,如果他只是口頭上說要殺你,沒有任何行動,你可以報警,警察可以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如果他說要殺你,準備刀槍棍棒,是為犯罪預備,可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他拿刀找你來了,而且他從主觀上也確實想殺你,但看到你后,主動把刀扔了,這是犯罪中止,追究刑事責任,當可從輕減輕處罰,如果他主觀想殺你,看見你了,拿刀想砍死你,可因為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砍到你,比如你跑了,這是故意殺人未遂,假如他砍到你,把你給砍死了,他就是完成了故意殺人。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當然包括死緩和死刑立即執(zhí)行。所以,當遇到別人說要殺你,最好的辦法是跑路,離這個人越遠越好,因為你不知道他只是說說,還是真想殺你。
如果理你有充足證據(jù)證明自己所述情況的話,那么你是無罪的。
當然,這還要面臨你是否真正進行犯法行為亦或者暴力違法行為。
比如說美國槍械合法:
你跑去搶銀行,保安跑過來拿槍對著你說要打死你,你把他打死了之后說他說:他要打死我我才開槍先打死他的
警察持槍查匪,你抗拒不下車,警察說你不下車我就打死你。于是你先擊殺他了。
這些都屬于自己在進行違法行為的時候。
就拿我國法律來講,除非對方明顯具有能夠嚴重威脅你生命安全的情況下你才有無限自衛(wèi)的權利,而一旦對方已經(jīng)失去了對你生命安全有威脅的能力時你就沒有無限自衛(wèi)的權利了。
這就是所謂的人權至上。
當然有很多傻逼會拿各種莫須有,亦或者自己都沒法律常識更沒有去刨根刨底去研究的案例拿來反駁我。 我不想跟這類腦殘人士去爭辯。
我國法律就目前社會而言,的確不健全,我建議罪犯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同時,就應當失去法律的保護。
沒人可以預見雨天地滑別人會摔倒而死,更沒人可以預見別人會在你家樓頂跳樓自殺。
A、告訴你的親朋好友,若有意外,要弄死你的人是嫌疑人;
B、找到要弄死你的人的軟肋,讓他不敢輕舉妄動;
C、寫好遺書,將要弄死你的人寫進去;
D、報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