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什么?
特邀律師
一、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且符合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其工資由企業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工資分配辦法,分別以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你今天上了十個小時的班(多上兩個小時的班),明天只用上六個小時(少上兩個小時),即在這個計算周期內,你上班時間平均還是八個小時。
二、所謂延長工作時間是指在企業執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的基礎之上的加班加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可根據《勞動法》第41條的規定,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延遲工作時間是每天按小時算的,不是說按天算的,你要是多上了一整天的班就是加班了
三、周六周日上班是算加班的
四、周末加班工資計算
1、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
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天加班工資為:2000÷21.75×2=184元
3、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本身屬于違法行為,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沒簽勞動合同,屬于事實勞動關系,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你索取加班工資完全合理合法,可以理直氣壯,倒是單位理虧。
五、合同中肯定要說多少工資的
工資是按21.5天結算的,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是日均8小時工作制。但任何一個行業內走向中高層的職場人付出的時間成本都是成線性提升的,越是高層自我時間越少!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工作性質特殊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需要安排職工連續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以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在綜合計算周期內,職工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適用于: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行業的職工;
?。ㄈ┦苁袌鲆蛩赜绊?,生產經營任務明顯不均衡、需要階段性工作、休息企業的職工;
(四)因工作地點較遠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職工;
?。ㄎ澹┢渌m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綜合工時是可以隨公司的需求調整的,只是不會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想知道公司的要求合不合法,我們必須知道一些基本概念。
一、綜合工時制的概念
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實行綜合加班計時制,必須經勞動部門批準。
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綜合工時制適用于什么行業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三、綜合工時制中工時的計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四、綜合工時制中工資的計算方法: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用工單位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一般指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制定標準工百作時間基本相同。中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你好,在實行綜合工時制時,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工作是合法的。下面,我給你簡要分析一下原因:
一、綜合工時制概念。我國有三種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綜合工時制指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以一段時間為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每日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二、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秶鴦赵宏P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目前我國的標準工作時間是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但是《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三、《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規定,對于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以及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
四、綜上,對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只要在批準的計算周期內總工時不超出標準工時的,也就是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的,就不算加班。總工作時間不超的,休息日工作不算加班。
五、關于加班費?!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因此,對于平均下來每天超過8小時的,按照150%支付加班費。如果實在法定節假日上班,應該按照300%支付工資。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每月平均工作時間也不得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即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44小時。每月工作時間,按實際周數和天數計算確定?!秳趧臃ā返谌鶙l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勞動法》的若干意見》 65.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企業確因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經申報、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用于從事下列工種或者崗位的人員:
(一)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
(二)生產經營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
(三)受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
(四)因職工家庭距工作地點較遠,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
(五)實行輪班作業的;
(六)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報酬。企業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因此并不存在您所說的周期為10年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