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能見犯罪嫌疑人_犯罪嫌疑人什么時候可以見家屬?
特邀律師
1、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后,被司法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則犯罪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審后就會被釋放,就可以和家屬見面。2、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被取保候審的,則要等法院判決生效后,到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間才可以和其家屬見面。
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規定,除辦案單位外,只有辯護律師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對嫌疑人依法進行會見,親屬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無法會見到嫌疑人。因此家屬獲取的信息很少,應當盡快委托專業律師依法會見,獲取信息并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
辯護律師可以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了解案件具體情況,可以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
被刑事拘留后,作為家屬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不要病急亂投醫,在不了解案件情況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關系,謹防被騙子或者法律“串串”騙取財物。
2)盡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費,讓嫌疑人知道家屬已經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關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緊張過度或失落
3)到辦案單位領取拘留告知書,確定涉嫌的準確罪名,并領取與案件無關的扣押財物,如身份證件、手機、包包、銀行卡等。
4)盡快通過正規的律師事務所委托專業的刑事律師,專業的刑事律師可以及時會見嫌疑人,避免在偵查初期被誘供、騙供甚至刑訊逼供,能夠有效地輔導嫌疑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專業的刑事律師還會與辦案單位進行溝通,了解案件詳細信息,提出專業意見。
擴展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査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見犯罪嫌疑人是不被允許的,只能委托律師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提供法律幫助。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決生效以前,家屬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見面的,只有律師才能見到。因此,在家人被批準逮捕之后,家屬應該盡快委托律師,只有這樣才能及時讓律師會見當事人,及時了解案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