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分家父母怎么分配_兩兄弟,怎么分家比較好?
特邀律師
樹大長叉,人大分家,是每個家庭遲早躍不過的一道坎。
怎么分家比較好,因人而異,分家不能照抄照搬。
一,父母指定,
有的家庭父母威望高,有權威,就把家產劃開,指定其兄弟各占某一份。
二,兄弟謙讓。
有的家庭兄弟團結,把家產大體劃開,互相謙讓,讓其自己選項。
三,兄弟協商。
有的家庭分家時為照顧原來的居住習慣,將財產勻配協商分家。
四,抓鬮型。
把所有家產搭配均勻,抓鬮定奪。
我們弟兄三個,我是老大。分家時采取第二條,兄弟謙讓;把家分成三組,讓老三先選,老二在市里工作,他選了宅子相對差一點的。
無論采取那種方式,只要兄弟團結,秉照吃虧讓人,念其手足之情,肥水沒留外人田,怎么分都合適。
路過,這個事情實際很簡單,一個字《讓》,俺四兄弟分家沒有生氣,就是我個字讓,讓就是能做到萬事大吉。
這種事情,說出來都不怕丟人?兄弟倆分家,應該是和和氣氣,你情我意,特別是做哥的,應該讓一點給弟弟,這才像親兄弟!竟然在這里問這問題,真的不害臊嗎?至于說父母該跟誰,在你們小的時候,為什么不提出,誰不讓父母管?現在你們兄弟分家,父母愿意跟誰,誰都要精心的伺候,那才是你們的孝心!而不是你們把父母像分蘿卜白菜一樣,分來分去!如果你們敢把父母拆開來兄弟兩一人一個,那么,你們就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子孫!
對于大多農村家庭來說,至少都生育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的好說,兒子娶上媳婦成個家,女兒出嫁。父輩們攢得錢(或欠的債)、建的房等“家產”都歸兒子所有。沒有分割財產的糾紛,妯娌間的矛盾,日子也算過得平靜、踏實。不過啊!也有不少的農民家庭,是生了兩個兒子的。這麻煩事就多了,不僅牽涉到分家產,還有“分”老人。分家關乎著以后過日子,必須慎之又慎,要盡量通過凡是能想到辦法,“公平”的將家分開。
這里就說說我經歷的,或者聽到的兩兄弟分家的方式:
一般來說,農村兩兄弟分家的時候,父母已經給他們都娶上了媳婦。一大家子人,吃穿用等開支太大,也難免磕磕碰碰。生分才能結長遠,這就考慮該倆兄弟分家,讓他們各自去經營屬于他們自己的小家庭。如果房子有兩處,一人分得一處;若只有一處的,只好將房子估價為另一個兒子把建房子的錢“籌集”起來,家里錢多分給沒房子的,用來購買家具等;如果是沒錢也沒房,都沒娶上媳婦的。父母只能無奈的嘆氣,打聲招呼,該分家了,自己想辦法去安家;如果還有一個兒子沒娶上媳婦,有兩處房子的好說,一人一處房子,那個兒子的媳婦錢,結了婚的兒子至少得拿出一半錢來;若只有一處房子的,怎么也要分給沒娶媳婦的兒子。有房子才能娶上媳婦,在農村房子那是結婚的“硬件”,家里有錢也留下。還有特殊啊,兄弟倆人都沒娶上媳婦,那一定是日子過得很緊巴。家里沒錢、沒新房子可以分割。這個家本來就不用分,誰贍養老人,誰占有老宅子。
其實兄弟分家,父母的事最難辦。這就出現了農村“輪飯”養老,還有兄弟倆將父母也分開。一個兒子領一個老人。當然也有兒子情愿一人“收留”父母的,但前提還是與家財有關。更多的父母選擇過獨居的生活,也就是說一個家分成了三個小家庭。形形色色的兄弟分家亂象,正是對“養兒防老”這一傳統觀念的挑戰。
其實,日子要靠有己去過,一味地等、靠、要,早晚也有“坐吃山空”的那一天。兩兄弟,都流著同樣的血脈。分家差不多,過得去就行,吃點虧也不要緊。要知道,你們是同胞的兄弟。
不可以,因為贍養老人的義務是平等。
問父母去世了,其宅基地弟兄二人如何分?這要看什么情況。總的原則是,宅基地主權歸集體,要分只能分使用權。假設兄弟兩人已有各自的宅基地,那么父母的宅基地不能分,由村集體收回。上面的房子是父母的私有財產,二人可以分。或拆掉分東西,或分房子的使用權,至房子倒塌為止。
如果兄弟二人均無宅基地,成年后應分得兩處宅基地。那么其中一人繼續使用父母宅基地,另一人可再申請一份。上邊的房子作價,弟兄二人均分。即享受使用權的一方給另一方相應補償。
現在的戶口沒有什么特別的用途,如果在城市用途就更小了。不知你是什么情況,但是,如果父母有單獨的戶口本,那么就沒有必要遷戶口,如果分家后,沒有父母的獨立房產和戶籍,也可以兄弟兩個協商,把父母的戶口分別上在兄弟兩人的戶口上,或者上在一個人的戶口上,有什么利益均分。但以不影響兄弟感情、不傷害父母為前提。
先不說怎么分,說事實,現在不分,以后就更難分了。我說一下某一家的分配,三兒分三家,父母跟最小的住,也是最小的養,因為小的比較有錢,在外開廠。另兩兄弟在家務農幫忙照看下兩老,也不用怎么來料理,兩老能自己打理平時生活,就是兩老生病就由這兩兄弟照看。過年三兄弟一起吃飯,過節另兩兄弟給些錢或者米什么的。以前剛分的時候,是2000年左右,沒錢分,分的是一兒一塊住宅地,田平均分,還有的分就是鍋鏟了。我說下我的建議,你家可以分兩家,兩老你養,如果你分三家,以后剩下的兩老那些財產你又得分一次,而且兩老不在,你更分不下。兩老也要有人養。你們家兩塊地產,就商量好一人一塊。你和父母一起住,承擔40萬外債(按你給老丈人的禮金10萬分)。畢竟你還承擔這么多外債,年末結婚還要另起房子將大大加重負擔不太現實。兩老繼續掙錢可以緩解這個困難。要是你弟弟不同意,父母可以和他一起住,承擔40萬外債。拿大那塊房產。不過這也要你覺得可以,畢竟,把父母交給弟弟你也許不放心。其實,按你的方案也很好,說再分父母剩下的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除了一家承擔20外債,家里的物品沒什么好分,房屋要不賣掉一處兩兄弟分,一處留給兩老住。絕非專家建議,參考可能也算不上。提醒一下,這些家事還需多多考慮現實情況,作為大的,盡量體諒小的。怎么分,大家一起商量妥當,一世人,兩兄弟,不要傷和氣。祝 闔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