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責有保險_車禍致人死亡,全責有保險,肇事者要坐牢嗎?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我方全責,我方車有保險,對方修車的費用計算方法:
由保險公司定損后,對方修車,修車費用自己墊付,帶齊對方的行駛證復印件,保險公司的定損單,修車發票,保險公司報銷,即保險公司賠償即可。(當然修車費用要在賠付額度以內,如果五十萬的第三方險撞了豪車是不夠賠的)
擴展資料
機動車輛保險即汽車保險(簡稱車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商業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
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自燃損失險、涉水行駛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車輛停駛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
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是車身損失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車輛損失險后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等,是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后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每個險別不計免賠是可以獨立投保的。
他的要求很正常,只要他的要求有法律依據,有證據支持,兩者之和不超過法定標準,那就是合理的,反之,漫天要價則不用搭理他,叫他上法庭處理得了。
交通事故車主全責,意味著受害方的全部合理損失都要有肇事方承擔。
交通事故賠償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文件,賠償的項目和計算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
對于交通事故受傷者,其需要賠償的主要項目有:誤工費、醫療費、陪護費、交通食宿費、住院生活費補貼,后續治療費等。
如果受傷者有傷殘等級,則除了上述項目,還有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項目。
如果受害者死亡,則沒有傷殘賠償金,但是多了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等。
上述損失數額計算出來后,首先應當先從交強險賠償。在車方有責的情況下,交強險賠償限額12.2萬元,其中醫療費分項限額1萬元,死亡傷殘分項限額11萬元,財產損失分項2000元。
交強險賠償后,剩余的部分由 三者險賠償。賠償范圍是保險合同規定的項目,不超過三者險限額為度。
如果總的損失額,減去交強險賠償,再減去三者險賠償,還有剩余的部分,則剩余的部分由肇事者自己支付。
假定:傷者損失37萬元,交強險賠償12萬元,三者險限額30萬,則本案無需肇事者自己支付賠償。
如果傷者損失總額80萬,交強險賠償12萬,三者險賠償50萬,剩余18萬需要肇事者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他要多少錢,他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項目以及這個數額的存在,否則作為賠償義務人可以拒絕支付。例如,醫藥費,但是人要提供藥費單據,住院病例以及用藥詳單,三者應當互相對應并且沒有邏輯方面的問題。如果三月份受傷,它提供的醫藥費單據是二月份的,完全可以拒付。
交通事故自己全責,對方保險公司不會賠償,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部分,由機動車駕駛人自己承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下: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坐牢,取決于你的認罪態度,賠償是否到位,取沒取得受害人家屬諒解,法院會根據這些情節酌情量刑。
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可以先與受害者家屬協商賠償事宜,達成賠償協議,取得受害人家屬出具的諒解書。但因犯交通肇事罪觸犯了刑律,檢察院還會將案件公訴到法院,但是,不會判處實刑,一般都是6個月以上或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不用坐牢。
如果與受害方就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雙方差距甚遠,肇事方接受不了,可由法院做出裁決,只要你賠償數額達到法院的判決結果,法院依然會作出緩刑判決,仍然不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