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才算構成重婚罪_怎樣才算重婚罪?
特邀律師
已婚情況下和第三者辦理結婚,包括領結婚證和事實婚姻?;蛘唠m然沒有辦結婚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公開承認是夫妻就構成重婚。包二奶不算重婚,只要死不承認夫妻關系,只承認通奸關系、包養關系、偷情關系不屬于重婚。
如果你現在已經結束了上一個婚姻,則現在的同居行為肯定不是重婚。如果你現在還沒有結束上一個婚姻,則因為你現在是秘密同居,而且不以夫妻關系同居,且四周的人也不認為你們是夫妻的話,則也不構成重婚。如果你前一個婚姻關系仍然存在,又以夫妻名義同居,周圍的人也認為你們是夫妻的,則你構成重婚罪。如果女方不知道情況,則女方不構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缎谭ā贩謩t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對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有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第一種情況:有妻兒家庭仍然在外與他人同居的。如果已經結婚,但是卻在外與他人同居,甚至生兒育女,就算兩人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已婚者行為也構成重婚罪?,F代社會有很多這種情況,多半是生活變得好一點了,就嫌棄家中妻子不夠有風情,不夠有韻味。所以就在外和另外的異性同居,并對對方隱瞞。造成嚴重后果的,就形成重婚罪。 第二種情況:明知對方有家室仍和對方同居的。如果你們認為只有有家室的人在外和他人同居的人會犯罪,而另一方沒有責任是錯誤的認知?;橐龇ㄒ幎ㄈ绻谥獙Ψ揭延屑沂?。仍然和對方長期同居,并且生兒育女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兩人均犯重婚罪。 第三種情況:如果自身已有法律約束的婚姻關系,但是仍然在外欺騙婚姻機構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夫妻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系,在相對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的,均構成重婚
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婚姻法中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 破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基本原則; 2、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其中有配偶是指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屬于有配偶。所謂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同居關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3、犯罪主體包括: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后,我國不再承認事實婚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p>
重婚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不管是通過欺騙婚姻登記機關或與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都屬于此類。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姻后“事實婚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已經沒有所謂事實婚姻,但是依照最高法院規定依然依照事實婚姻處理)。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所以概括來說: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種情況。 1、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 2、事實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的。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定罪處罰。
1.既然是未婚先孕,即是非婚生子女,因此,不存在重婚罪的情況.
2.撫養費的標準,如果沒有協商.是按照你所在地區的最低工作標準計算.也可以是你所在地區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平均數來確定.
如果你是男生,你已經高中了,你已經有能力為自己生存努力了.
如果你是女生,既然已經是歷史事件了,你去找,還要拉上奶奶,兩個女士處理這樣的事情是不合適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需要這筆撫養費
1.以你個人名義去法院起訴,提供你的出生證及,以及你的事由.向你的生母索取她應付的撫養費
2.因為你出生未滿6月,所以,你可以加訴對方,遺棄.
3.你不需要去調查什么.你起訴后,申請法律援助,自然會有律師去聯系警方索要資料.
另外:
1.你需要不是這筆費用,你需要的是一個未來.作為同為山村出來的,我只告訴你,努力讀書.
你的未來,比你想象的更好!
2.上一輩的恩怨,對你不公平,你可以怨恨,也可以希望對方能夠回頭對你千般從愛.可是,
都無法彌補你人生的一切損失. 你需要的是咬著牙!為自己未來活的更好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敝鼗樵谥袊痘橐龇ā返谑畻l中被規定為“婚姻關系無效”列。而婚姻關系無效的法律后果,盡管現今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但都離不開對重婚者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這兩種懲罰方式:1、刑事責任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谥鼗閲乐厍址噶藷o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婚姻法》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律要對重婚者的刑事懲罰到位也決非易事,這突出表現在對事實上的重婚的刑事懲罰難以落到實處,對納妾性質的重婚者的懲罰顯得蒼白無力。1999年廣州市兩級法院受理判決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這與社會中出現的大量變相重婚的嚴重情況極不相稱,致使大部分事實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2、民事責任基于事實上的重婚、變相納妾、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貞操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才是目的。為此,婚姻法律制度應當設置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賠償。中國《婚姻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在離婚訴訟中,如果確實是因重婚引起婚姻關系破裂而導致離婚的,“重婚人”與“相婚人”對無過錯方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近代以來許多國家的婚姻家庭權益,都規定了只要具備包括重婚、通奸、遺棄等妨礙婚姻存在的離婚法定事由的,過錯方都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此,中國《婚姻法》合理借鑒了外國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經驗,明確規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