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娃兒撫養權可以變更嗎_孩子的撫養權能變更嗎?變更程序怎么樣?
特邀律師
這件事真是件猶五雷轟頂的大事!你真的確定孩子的身份了?如果真已確定,其實并不難解決,相反難解的恰恰是你的內心!你因離婚而受到傷痛的心此時更是扎了一根刺!拔出來是血,不拔也是痛……
聽題主的口氣孩子撫養權想必現在是在自己這,你若真的棄意已決,通過協商,甚至法律程序都可以變更撫養權。但是你真的舍得下這個一直叫你爸爸的可憐無辜的孩子嗎?你有問過他的想法嗎?愿意跟誰生活?
如若舍不得這個已產生深厚感情的孩子,你大可以視如己出,沒有什么大不了,孩子長大會懂得的,誰才是最值得他敬重的人!
家丑不可外揚,得饒人處且饒人。離婚已給你們三個人造成了傷害,尤其是無辜的孩子。面對這樣一件大事,你需慎重訣擇。無論你如何訣擇,他人理應尊重,無權遣責。祝福!(圖片來自網絡)
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是在離婚后,本著有利于孩子成長和身心健康方面等原因去考慮,多數是判給女性,如果女性不好好照顧孩子,甚至虐待孩子或因照顧不周,致使孩子受到意外傷害或殘疾,男方有權要求法院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無問哪方撫養,另一方都有探視子女的權力。所以夫妻最好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離婚受到傷害的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要想變更撫養權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由法院裁決。需要提供變更的理由,事實證據等材料,收入情況,教育程度,家庭環境等證明材料。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當符合法定情形。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例如,離婚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身體健康且收入較好,離婚后一段時間,男方因意外事故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工作收入,男方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男方可以要求子女歸女方撫養。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例如,離婚后子女隨女方共同生活,女方追求個人安逸享受,與他人非法同居,對子女不盡教育管理義務,男方可以起訴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再例如,有的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將會受到不良影響。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給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的夫妻離婚時子女幼小,依據法律規定,子女歸女方撫養。孩子十周歲以后愿意與父親共同生活,父親有撫養能力,父親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例如,有的夫妻離婚時,子女歸女方撫養。等子女上學時,女方經常居住地不能辦理子女入學,女方或者男方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滿足子女教育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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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可以變更。
如果父母雙方可以協商一致
那么雙方簽訂一份協議即可,然后把孩子的戶口到派出所變更一下即可。
同時為了考慮以后孩子上學等方便, 建議雙方可以到公證處做一個《變更撫養協議》的公證。
如果父母雙方達不成一致
可以到法院去起訴變更撫養關系。法院會考慮如下因素來判決是否變更撫養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建議先收集足夠的證據,及時到法院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