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投保人什么意思_保險條款里的“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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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成為投保人的條件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可以是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成為投保人的條件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修改后的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投保人去世,保單的現金價值會視為投保人的遺產,歸屬于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但被保險人如果想繼續享有保障權益,可以給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提供跟現金價值等值的金額換取原保單的所有權,從而將投保人變更為自己或者變更為他人。但這里有2個隱患,第一個隱患,如果投保人的繼承人跟被保險人關系不好,可能會很麻煩。比如個別的婆婆和兒媳;第二,如果投保人的法定繼承關系很亂,就很難過度。
第一個問題,不能,因為代位求償權,是對被保險人的保護,也就是對A的保護,在A的財產被第三方損壞的前提下,由保險公司先賠A,然后保險公司向第三方索賠。
如果D,自己買了意外傷害險,自己是意外傷害險的被保險人,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賣給D意外險的公司賠,然后,這個保險公司去向其他責任方索賠。第二個問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不是同一個人。必然有關系,但是光靠這些敘述無法看出來。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機動車商業/交強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合同中的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一般要求被保險人與行駛證車主為同一個人)新投保人和續保人一般是在保險公司系統內才體現的.新投保人是指該投保人所管理的標的車首次投保商業/交強保險或者首次在某公司投保.顧名思義續保人則是該人(車)有在某公司購買保險歷史,并繼續在該公司進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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