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的錢到我賬戶要多久_執行了錢已打到法院,我多長時間能拿到錢?
特邀律師
大約需要一個月以上,由于劃扣的執行款是從被執行人開戶銀行直接劃扣到當地財政局對公賬號的,而通常情況下基層人民法院法院是每月1號與當地財政局對公賬號進行對賬。雙方對賬完畢之后需要到下個月的一號之后才可以將執行款匯至執行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這是最好的情況了,有的法院時間需要法官和執行申請人進行確認款項和其他的參與分配人的確認,所以會導致時間更加延長。建議多跟執行法官溝通,他會快點幫你走法院內部的放款手續。法院強制執行期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如果強制執行款已經轉到法院賬上,法院應當在5日內通知申請人到法院領取。
《關于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 第八條 執行款到賬次日。財務部門應當將到賬情況告知執行機構,執行機構應當在五日內將收款時間和數額等有關情況告知案件當事人。第九條 執行款到賬后,執行法院應當在一個月內核算執行費用和執行款,并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辦理取款手續。需要延期劃付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書面說明原因并報主管院領導審查批準。既然知道被執行人已經將執行款交給法院,就可以隨時到法院要求領取。 法院必須在收到執行款物之日起30日內將執行款物返還給申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第十條 執行人員應當在收到財務部門執行款到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執行款的核算、執行費用的結算、通知申請執行人領取和執行款發放等工作。
法院多久能執行到位,這個問題涉及兩個方面:
第一,公司是否還在正常經營,決定了法院的執行速度。因為通常法院會在受理案件后,對該公司的相關的銀行賬號以及名下的不動產,車輛進行查封凍結。經查詢如果公司沒有財產,這種情況下法院也無法執行到位。同樣的道理,如果公司有財產,那么法院可以對財產進行凍結,這樣會加快執行速度。
第二,如果法院查詢沒有可供執行財產,通常法院會在年底對執行案件保理執行終結,這個時候申請人會收到一份執行裁定書。以后如果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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