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是法人的分支機構嗎_分公司與分支機構的區別?
特邀律師
法人一定是獨立的,非獨立就不是法人
法人是一個組織。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獨立法人與法人是同義語,法人即是獨立法人,不獨立就不是法人。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1、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這是分公司和子公司本質的區別。
2、營業范圍
一般情況下,分公司的營業范圍和總公司相同。而子公司的營業范圍更廣,不限于母公司的營業范圍。
3、組織名稱
子公司的名稱可以與母公司相關聯,也可不關聯。但分公司的名稱,一般在其總公司名稱后+****分公司。
4、管理架構
分公司可以有總經理室,再上一級就是總公司。而子公司不僅有經理室,而且有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
5、企業所得稅
分公司匯總到總公司合并。總公司應按照以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6、責任中心
責任中心分成本中心、費用中心、利潤中心和投資中心。
分公司或是成本中心、或是利潤中心,不具有投資功能。而子公司是投資中心,最高層次的投資中心。
公司擴張分公司還是子公司
以上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至于公司擴張時選擇分公司形式還是子公司形式,需要根據總公司的規劃、分支機構是否具有投資功能、落地方的政策優惠等綜合考慮。
(一)企業分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有些類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企業子公司【分支機構】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設立分公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支公司在〈公司法〉是指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經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下屬公司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加盟公司。
旗下公司可以是并行品牌不同業務兩個機構,地位平等,無上下級關系,但同屬一個集團。子公司與分公司都是總公司的下屬公司,但二者實質存在很大的差別。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而分公司則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名稱財產都依附總公司。如果子公司是某大集團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可以公開上市發行股票,而分公司則不可以。子公司從法律地位上說,它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同,而分公司不同。1、下屬公司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不具有法人資格。下屬公司僅僅是總公司在生產或經營上的分支機構,不能對外簽約,不能承擔風險。下屬機構的準確描述是:一、有直接管理權限的下屬部門或分公司;二、有資產控制權限和部分管理權限的子公司。2、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3、旗下就是屬下 ,一個公司有分公司或子公司,這些子公司或分公司是這個公司旗下的公司,或一個公司在另一家公司有多數股權,那家公司也是這個公司旗下的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