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資是扣除五險一金的嗎_社保繳納是按照實發工資嗎?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任何企業和單位和我們的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待遇,那么這個社保待遇它主要包括的是五險的待遇。所以說五險是屬于法定的交費標準。
當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話,也應該正常的繳納五險,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如果說職工的工資待遇低于你們當地的交費標準的60%的水平,那么這種情況下,我們社保待遇就應該按照60%的最低標準來繳納。基本上可能很多地區都是在3000元左右的一個水平,那么就是這個最低標準,如果說你的工資待遇低于3000元的話,那么就要選擇社保的最低標準,因為社保的最低標準是不能再低了,再低是沒有辦法來交費的。
住房公積金這個是比較特殊的,因為它并沒有明確的寫入勞動合同法中,所以說它不屬于法定的義務,所以企業單位來講,那么可以給自己的員工來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待遇,當然也可以不為員工來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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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給出的工資是屬于應發工資,在扣除五險一金之前是屬于應該工資,實際發放給員工個人的屬于應發工資,在面試前可以提前咨詢清楚。
感謝悟空問答邀請,正常來說是稅前工資(也就是沒有扣除五險一金和稅收的工資)。假如公司面試的時候說每個月一萬工資,但是扣除五險一金和稅收的話到手就沒有一萬,具體多少要看公司給你交的保險和公積金的基數是多少,在扣除國家規定的稅收比例。
【舉例】 扣除標準:假如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現在大家說話都會說一些簡單易懂的話,所以都會說凈到手多少多少,不會問你稅后工資多少啊,稅前工資多少啊。這個凈到手也相當于扣除五險一金和稅后的工資,謝謝邀請。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五險一金既不是按基本工資也不是按實際工資為基數繳納的,而是按上一年度的應發收入/12的得數(以下簡稱“得數”)為基數,但具體要分兩種情況,分別如下:
第一、得數不超過當地當年住房公積金或社保局公布的最高上限或不低于下限的,則以得數為繳費基數繳費;
第二、得數高于當地當年社保局和住房公積金的上限或低于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為繳納基數繳納。
最后要說明的是,公積金的上限和下限與社保的上限和下限的標準是不同的,每年社保局和公積金官網都會公布,一般是在年中六七月份的時間段。
希望以上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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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是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其實最根本最真實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公司為以后給你降工資留好退路!
固定工資是很難降工資的!
如果談好月薪10000元,公司和你簽合同時,寫的也是月薪10000元,以后公司想給你降工資,比如降到9000元,是非常困難的。
因為要改變這種固定工資,本質上相當于變更勞動合同,而變更勞動合同,是需要公司和員工協商一致的,否則就不能變更。給員工降工資,員工當然會有意見了,這個協商的過程就會變得無比困難,通常要溝通很久,對公司來說耗時耗力。
但給員工降工資,是公司經常要用的一個管理手段,固定工資既然降起來這么困難,公司當然會琢磨其他更好用的方法,于是績效工資就出爐了!
績效工資是可以隨意降的!
雖然大企業會有嚴格的考核規則,小公司也有裝模做樣的考核機制,看起來績效工資也是很客觀的感覺。但真相不是這樣的,真相是領導想降你的績效,很簡單!
小王的工資是8000固定加2000績效,這2000績效到底怎么發?公司是有制定規則的權力的。比如如果按照業績,完成業績就發2000績效工資。想降低小王的績效工資,領導只需要給小王加點業績目標就可以了,保準小王完不成,領不到績效工資。
當然更風騷的操作,就是把績效工資再搞復雜些,比如除了業績,還要考核平時表現,流程管理等等。全體員工幾乎就沒有能全部完成這些標準的,相當于全體降工資了!
面試時,一定要搞清楚工資組成
公司現在都會故意把工資組成搞得比較復雜,基本組成方式就是固定+績效+單項獎金+福利+補貼。之所以搞這么復雜,就是為了以后方便各種降工資操作。
面試時,一定要問清楚工資組成,如果績效工資的占比非常高,通常你都是很難完全拿到這個績效工資的。
可能有人會說,你這是陰謀論,績效工資的設立就是為了鼓勵積極性的,績效工資當然可以鼓勵積極性,但鼓勵積極性的方式有很多,為什么公司不在談好的固定工資10000的基礎上,告訴你如果做到什么程度,額外再發你多少錢做鼓勵呢?而非要把原來談好的10000工資分成8000+2000兩部分,明擺著就是告訴你,你是拿不到100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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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險一金可以從個人工資收入中扣除,抵減應納稅所得額。
之后每月領取多少養老金,是15-20年以后的事情,現在不用考慮,會隨著物價水平的變化調整的。
社保繳納是按照實發工資來繳納嗎?不是按照實發工資來繳納,而是按照應發工資來繳納。
目前我們的工資分為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是稅前的工資,這個工資在扣除了五險一金以后,如果達到扣除個人所得稅標準,還應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包括我們每月買房的貸款、子女教育費、老人贍養費、繼續教育費,個人房租等費用后,如果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需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這就是應發工資;如果在應發工資中,扣除了五險一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個人所得稅以后,每月通過銀行打到我們個人銀行卡上的工資,才叫實發工資。
所以我們在繳納社保時,一般都是按照個人應發工資來作為消費基數。當我們這個應發的工資總額高于社平工資的三倍時,社保繳費只能按照社平工資的三倍來繳納,這是封頂的,這種情況下就不能按照應發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比如那些一年拿幾十萬年薪的人員,平均每月好幾萬的工資,社保是不能按照這個幾萬的工資來做繳費基數的,這就是所謂的“封頂制”;同時,如果我們每個月的應發工資低于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時,也應按照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來繳納,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繳費過低,導致今后的養老金標準過低,這就是社保繳費的“保底制”,如果我們的應發工資達到上年度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則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的100%來繳納,這就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來繳納的制度,這叫“足額繳納制”。
總之,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就是兩句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來繳納,個人按照本人實際工資額來繳納,具體選擇什么標準,每個單位的操作方式是不一樣的,繳費方案經用人單位討論決定后,需要報當地社保部門備案,只要是社保部門同意執行的繳費方案,都是合法的。
謝謝邀請!
題主所述情形是一個有固定工作的人,在保險公司做兼職,除了每月固定收入外,還可能會有保險費提成。這種情況扣稅要分三步,我們來逐一說明。
1. 每月固定收入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雇主是代扣代繳義務人,每月扣除五險一金,扣除5000免征額,再依法做專項附加扣除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匹配與之對應的稅率繳納即可。
2. 保險提成收入屬于勞務費所得,根據實際收入按照勞務費的個人所得稅率繳納稅款,詳細計算方法見本官方號前面內容。
3. 下一年度5月31日前,針對工資薪金所得,勞務所得,稿酬和特許使用權所得,綜合起來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計入全部綜合收入和依法可扣除費用,計算出全年應納稅額,與已經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比較,多退少補。
以上回答,希望能夠幫助大家,如果還有任何不明之處,歡迎留言咨詢或者關注@唯思得財稅官方號,大家共同學習,共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