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有孩子怎么辦_想離婚,孩子怎么爭取?
特邀律師
父母離婚,對于年齡尚小的孩子確實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這件事還需慎重考慮及權衡利弊。從文中說明來看,夫妻產生矛盾的原因都是一些生活瑣事和言語不合,尚未涉及到原則性的不可原諒的錯誤,婚姻應當還有挽回的余地。對女方來說,是否離婚主要分析如下幾點再作決定:
一、夫妻雙方是否還存在感情和共同語言;
二、男方對孩子盡到了照顧撫育的責任嗎?
三、男方是否尊重女方父母及家人;
四、男方是否沾染了不良習氣,自私自利,心胸狹隘,并無故挑起事端。假如在你家庭中占三點以上是肯定的,建議還是商議離婚,孩子應跟隨撫育條件更好的一方。如果不是的話,可以采取分居一段時間進行冷處理,或召集雙方家人平心靜氣地進行調解,以維持現有婚姻,使孩子免受來自父母離異的傷害。
心理學上來講,夫妻是必須得吵架才能幸福,不吵架說明地位不對等而不是適合,最適合的夫妻也會吵架。關鍵是吵架后怎么處理,如果處理的好,對感情會有略微好處,如果處理的差會有壞處,長此以往,不用到七年之癢就會失去感情。大家對婚姻常犯的錯誤就是,一是認為好的婚姻就是一直和和睦睦,相愛就會幸福,二是認為別的夫妻比自己幸福,三是認為愛情不會消失減淡。現在男女平等多了,離婚成本降低,離婚后帶來的負面影響變小,所以離婚率變高。雖然這么說,但是如果在婚內吵架不會過多影響小孩的情況下,還是不離婚為好,不過要做好和一個不愛了的人過一輩子的打算。
謝邀!本人親身體會:長年在外面打工,省吃儉用,不賭不嫖不煙不酒。盡心盡力吃苦耐勞,把掙到的每一分錢都拿進了那個門里。不出正月離開那個門,臘月底才進那個門。從進門到離開那個門,那個女人除了做三頓飯、吹土找裂縫的作鬧、放下飯碗趕快串門,鍋不刷碗不洗,更別談做家務事。真想離婚,可兩個孩子怎么辦?兩個大人痛快了,兩個孩子呢?唉…一轉眼,接近三十年了,剛結婚時我就跟她說我不吃辣椒,可這樣菜她讓我吃了接近三十年。(前年,我發給她的信息里有這么三句話:我不在那個門里,你天天泡在花生米糊涂里也沒人管;我不在那個門里,你把自己埋在辣椒堆里誰也不會說你什么;只所以說那個門里,而不說家,因為在那兒找不到家的感覺。九二年正月初九結的婚)現在,孩子大了,即將成家立業,唉,離婚也行,可孩子能沒有壓力?因為愛所以愛!不可輕言放棄!千辛萬苦是為了孩子過的更好,而不是為了自己。先烈為了新中國,舍生忘死!前赴后繼!你為了孩子吃點苦,又算得了什么?
有一個兒子想要離婚就得協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觀念也隨之發生改變。以前離婚別視為一件沒有面子的事情,但是現在隨處可見離婚。多是因為性格不合,或是某方有了外遇,更有的完全沒有理由,就是不想一起過了。那么,離婚是不是真的那么簡單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2017年婚姻法最新規定,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離婚。下列情況的,可以單方起訴離婚。多情況下,想要離婚的只有單方,另一方不同意,而婚姻法又規定只有雙方同意,才能離婚。那遇到這樣的情況怎么辦呢?如果另一方有一下行為之一的,可以單方起訴離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⑤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⑥一方被宣告失蹤慢一周的。
你的婚姻,是一個合作型的婚姻,也是一個無愛的婚姻,更是一個冷漠的婚姻。在這樣的婚姻里,得不到肯定,得不到支持,得不到信任,得不到體貼,得不到溫暖,也看不到希望,找不到出路,當然得到幸福也很難。
衡量一段婚姻是否離婚,需要當事人情感和生活的自身體驗,以婚姻存在的價值,孩子能夠減少傷害健康成長,來判斷婚姻是否繼續的必要。
這段婚姻看似好像沒有原則性的大問題,如醉酒成癮,出軌成性,吃喝嫖賭……但是三觀不同,性情冷漠,對于婚姻的傷害程度,對于另一方的精神摧殘也不容小覷,對于婚姻有情有義、相互體貼、相互信任的實質完全也是背道而馳。
現在妻子對于婚姻心灰意冷,失去信心,表示理解,但對于離婚我還是持保留的態度。
一貫主張婚姻的最后走向,由雙方最后自己決定,主張夫妻進行推心置腹的交流。妻子完全可以把內心對于丈夫的不滿,對于婚姻的不滿,以及對于離婚的打算毫無保留的告訴丈夫。
如果丈夫能夠認識到目前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對妻子的感覺能夠理解和接受,可以給婚姻一個期限,一個機會,和丈夫一起找出婚姻的相處模式,找到婚姻的出路。
如果丈夫對于妻子的行為,不能接受和認同,或者認為是錯誤,如果丈夫思想認知不改變,那么這段婚姻很難堅持,最后離婚也是早晚的問題。
不管離婚與否,不能忘記自己是孩子的父母,記得陪伴和重視,像離婚前一樣關愛孩子,把孩子的傷害降到最小,離婚后孩子的歸屬以跟著誰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為前提,雙方達成共識。
如果雙方都要孩子,達不成共識,那么走上法庭不是不可,想想對于孩子是否會更加傷害,影響成長。
祝你幸福,請你三思!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