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和父母誰是第一繼承人_房子第一繼承人是誰是子女還是父母?
特邀律師
父親過世后如果沒有合法的遺囑(如果有合法遺囑則按遺囑執行),房子的第一繼承人是你母親(如果健在)及所有子女。同時根據《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先有你母親分得二分之一的份額,剩余的二分之一份額再有你母親及子女平均分配或協商分配。如果你母親已去世則有所有子女平均分配或協商分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你父親和對方都是第一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是對半分,如果想要獲得房產,那就去起訴吧。因為即使要處分這個房產,去房產局過戶是需要你父親和對方都在場的,你也說了這個房產你父親有出資,找到當時出資的證明,以及對方沒有盡到子女的贍養義務之類的證據。請個專業律師代理這個案件。
您好!
按照現行《繼承法》,以及即將頒布實施的《民法典》,關于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的范圍界定是一樣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
- 配偶。
- 子女。包括生子女(婚生和非婚生)、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
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會涉及到第二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
當然,以上關于繼承人的界定,都是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如果涉及到遺囑繼承的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是可以無視上面的法定繼承順序的——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此外,還有一點需要提示:
如果兒媳(女婿)代替去世的丈夫(妻子)對公婆或者岳父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這里有兩個前提條件:
- 喪偶
- 代替亡夫為公婆、或者代替亡妻為岳父盡到贍養義務。
子女、配偶和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分配順序是這樣的:首先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先分出一半由配偶取得。之后剩余的財產由子女、配偶和父母平分,有多少人就分成多少份 。舉例來說:A有10萬元遺產,父母健在,有一個兒子。如果這10萬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A的父母、兒子和配偶平分,每人2萬5.如果認定其中5萬元為夫妻共同財產,另外5萬元為A的個人財產,則A的配偶先獲得5萬元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即2萬5,然后剩余的7萬5000元由其父母、兒子和配偶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