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可以買農村房子_城市戶籍的人,還可以回老家買房嗎?
特邀律師
隨著城市人口密度的增大,城市病的出現等一些其他原因,很多原本在城市生活的人反而想回到農村居住,可他們在農村沒有房子,這個是回農村居住最基本的保障,有人就想到了在農村買房屋,那么已經是城鎮居民的人可以購買農村的房屋嗎?
我們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對于農村戶口的人來說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而農村的房屋就修建在這個農戶沒有所有權的宅基地上,那么這樣的話,農村的宅基地是禁止自由買賣的,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讓給同村符合條件的農戶。
對于城鎮居民而言,首先購買農村房屋在主體資格上就是不合法的,城鎮居民不具備購買農村房屋的合法資格,即使自己購買了,這個合同也是無效的,這也就是,在法律層面,城鎮居民購買了農村房屋的話,要打起官司來吃虧的還得是城鎮居民。
對于農村居民而言,出售了自己的農村房屋之后,再申請農村宅基地是不予批準的。即使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間轉讓房屋,也要轉讓方有兩套以上的農村住宅,而受讓方在本村沒有住宅,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經集體組織同意,轉讓才有效。
因此,目前為止城鎮居民也是不可以購買農村房屋的,沒有想過政策法規的支持。建議采取長期租賃等方式取得農村房屋的使用權。
城里人可以去農村買房居住嗎?好像還沒有開這個口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自建房只能賣給本村集體成員,城市人口購買農村房子買賣合同是無效合同,村委會有權申請法院撤銷合同,城里人購買農村房子,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房子不能居住,錢也要不回來!
一些農村基層政府在集體土地上蓋的房子,也就是“小產權”房,目前,沒有房產證,也不受法律保護。尤其是遇到拆遷一分錢補償都沒有,城里人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居住是可以的,但沒有產權、沒有法律保護,沒有土地使用權,如果用于投資升值,是癡心妄想!即使居住也是提心吊膽的,說不定哪一天被沒收了!城里人到農村購買房子養老,還沒有出臺新政策,也沒有法律依據支持!
不過,城里人到農村租房子養老倒是可行的。如果想到農村養老,可以選擇適合的房子租賃下來居住,必須簽訂租房協議,租房協議不能與法律相抵觸,雙方必須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共識,才能簽訂租賃合同,合同要明確雙方責任、義務、權利,租金支付日期、支付方式,合同有效期。
城里人到農村買房子養老,肯定沒有保障。也會引發很多麻煩和矛盾。會侵害到農村人、農民利益,侵占農村人宅基地,侵害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征用、征收,涉及拆遷補償,到底該補給誰?如果補給城里人,他們不是農民集體成員戶,如果補給村集體,這宅基地和房子又是城里人花錢買的,因此,城里人到農村買房子養老,目前還是試點階段,做為城里人首先注意當地政府部門出臺的新政策!
只要二廂情愿,是可以的。但宅基他不屬你所有,你只有居住權。
現在新推出的政策,城市戶口的人也可以回農村老家買房,但不能和本村村民一樣擁有山埸,土地,和宅基地所有權。一切和原村民在使用土地,山場,和宅基地時都是買賣關系,但土地,山場,和宅基地意義上說又屬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