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延期收房違約金_延期收房有什么影響?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延期交房不論什么原因,都是可以要求違約金的,實踐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標準來計算違約責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違約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
一般約定的違約金的標準是按已經支付房產的一定比例來按天數計算的,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萬分之幾的標準。例如,房價是100萬元,約定的違約金是萬分之一,并且逾期30天交房,則違約金為100萬乘以萬分之一乘以30天,結果是3000元。
關于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約定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按天數計算的,例如,房款是100萬元,逾期30天,現行銀行貸款利率為5.5%,則利息計算方式為,100萬元乘以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這樣上述兩項相加3000加上4520等于7520元,這就是開發商應該承擔的違約責任。
如果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交房違約賠償,那就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一般都會贏。
您好: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特別是一些小的開發商沒實力沒資金也更無誠信可言(當然很多品牌開發商還是可以如期甚至是提前交房的)
開發商為什么想分期支付?無非就是不想一次性拿出太多的錢給業主,錢留在自己手中可以周轉運作,可以再掙錢。
您說的要求個人感覺不過分,畢竟合同上沒有體現怎么支付違約金,建議您可以聯合業主們一起討要,所謂人多勢眾,一個人也不會引起重視
明顯過低,不合理,一般是約定的日萬分之一。但該條款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為有效條款。
建議你直接要求開發商賠付實際損失。因為法律規定,合同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選擇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選擇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導致的實際損失。
逾期交房的實際損失,法院一般認定為:從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的房屋租金損失。
如果之前有簽訂合同,延期收房可能需要補繳違約金。因為業主原因導致收房遲延,違約金、滯納金等違約承擔方式應以約定為前提,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有權向業主追討費用。若雙方無約定,雙方可就實際損失情況進行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權尋求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以福州為例:
一、購買商品房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辦理交房手續,逾期交房的按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同時,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城發建設平穩發展措施的通知》(榕政辦[2020]20號),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順延開竣期限,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交房期限相應順延。順延期限為政府公告的疫情一級響應日期為準。
如果您購買的商品房逾期交房日期超過疫情一級響日期,開發企業應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業主與開發商按雙方簽定的裝修合同約定執行,如存在爭議,應根據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處置方式處理!